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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帮车祸致残少女追回百万元赔偿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8日14:30 东南早报

  □早报记者黄祖祥文/图

  18岁,本应是花朵一样灿烂的年纪,可是如今的小敏(化名)只能远离课堂,终日躺在病床上。一年前那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让她不幸成为一个植物人,告别了校园和同学。

  昨日,在晋江法院执行法官的帮助下,小敏的父母终于拿到了肇事车方所赔偿的100万元,加上此前肇事车方已经先行赔付的82万元,这起晋江法院历史上关于人身损害赔偿金额最高的案件终于顺利结案。

  过完生日要返校突遭不幸

  去年7月11日,刚过完生日一天的小敏便急着要赶回在厦门的学校参加活动。这年暑假她刚读完高一,趁着假期来到父亲在晋江安海镇开的一家厂里看望他。

  当天,由于小敏的父亲蔡先生有别的事情要做脱不开身,便让厂里的一名同事骑

摩托车载小敏去搭车。没想到,就在他们两人骑车经过安海新车站附近时,被一辆抢道的大客车撞倒了。

  小敏随即被送到安海医院抢救。当时,她已经头部严重受伤昏迷不醒,经过院方极力抢救,总算保住了命。但是一年多来,小敏一直处于昏迷不醒的状态,经司法鉴定伤残等级为一级,护理依赖等级属于完全护理依赖,仍处于

植物人状态。

  昨日,小敏的母亲告诉记者,为了照顾女儿,她辞去了工作,每天住在病房里照顾女儿。但是一年多来,小敏始终不曾醒来过,也听不到父母对她的呼唤。

  “这一年多来,我们花的医药费已经超过了100万元,现在小敏的病情算是稳定了,但我们也不知道她哪天才能醒来,也许可能就醒不来了。”小敏的父亲蔡先生特意从手机里翻出小敏以前的照片给记者看,“如果没有发生这场不幸的话,现在她已经在读高三了”。

  法官帮忙追回百万赔偿金

  

车祸发生后,蔡先生在忙着小敏的病情诊治的同时,向晋江法院起诉肇事车方,追讨事故赔偿金。

  今年6月8日,双方在晋江法院调解时达成协议,由肇事车方赔偿小敏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82万元。由于此前肇事车方已经先支付医疗费32万元,小敏的家人同意让肇事车方对剩余款项分期付款,即于今年7月15日前支付50万元,于8月15日前支付100万元。 7月下旬,蔡先生到肇事车方所在的厦门公司总部领到了首笔款项50万元。但是,当他8月15日向该公司拿剩余的100万元时,却被告知暂时无法给付。

  对此,8月16日,蔡先生向晋江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称肇事车方未在判决规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让对方支付剩余的100万元。

  8月24日,接手该案后,经办执行法官吴峰岩便向肇事车方发出执行通知,要求该公司在8月28日前主动还款,但该公司仍未按期还款。就在法院方面准备冻结、划拨该公司的银行存款,并查封该公司的财产时,这家公司主动向蔡先生提出还款请求,并在8月30日和9月14日,分别向蔡先生偿还了40万元和60万元。

  昨日下午,蔡先生夫妇赶到晋江法院内办理了赔偿款签收手续,至此,这起赔偿金额高达182万元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终于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顺利得到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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