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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收费更应有人维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8日15:50 温州都市报

  

有人收费更应有人维护

  郑鹏 摄

  本报9月2日刊登的《路面大坑惹祸数辆轿车爆胎》一文引起读者共鸣,连日来本报新闻热线接到诸多驾驶员来电,他们称瓯海丽岙至凤池段这段路路面破损不堪,途经车辆爆胎抛锚等事故频发,安全隐患重大。还有驾驶员提出疑问:该路段由谁负责养护,为何迟迟不进行彻底整修?

  事故每天都在发生

  9月3日下午,记者在该路段看到路面到处坑坑洼洼,部分地段路面沉陷严重,途经司机驾车小心翼翼地通过。一些不了解路况的车主来不及减速,不时发出“咯噔咯噔”的声响。

  在离瓯海丽岙路口不远的地方,一辆黑色本田轿车斜卧在路的一侧。驾驶员陈某告诉记者,当他看到前方的一个大坑时,已来不及打方向盘,只好硬闯过去,没想到两只轮胎都爆了,现在他正着等朋友送轮胎过来。距离这辆本田车不远,对面车道上一辆骐达轿车趴在路上,车主正吃力地换着轮胎。

  住在附近的居民反映,今年八月下旬至九月初,因路况不好,该路段经常发生汽车追尾的事故。市交警支队四大队二中队交警称,这段时间该路段事故特别多,每天都有路面原因引发的交通事故,如汽车爆胎和追尾等。为此,该中队还特别将有关情况反馈给有关单位。

  记者昨天了解到,瓯海公路段这几天已对该路段路面进行了简单修补(见右上图)。

  业主三年未付养护费

  104国道南白象至凤池建设工程总长9.8公里,其中原瑞安段8.2公里由瑞安商城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路桥公司投资(以下简称瑞安路桥公司),属“四自”工程(即实行自行贷款、自行建设、自行收费和自行还贷模式);原瓯海境内丽岙到南白象段1.6公里由瓯海国道投资公司投资。

  目前路况较差的主要为瑞安路桥公司投资的该段。该工程自2000年3月开工至2001年12底建成通车,设计标准为一级公路。工程竣工后,适逢瑞安飞云江大桥收费时间到期和瑞安高架桥通车,省政府发文批准由瑞安路桥公司和瑞安高架桥建设业主接管原飞云江大桥收费站进行收费,并规定从瑞安开往平阳方向的收费归瑞安路桥公司,从平阳至瑞安方向的收费归瑞安高架桥建设业主。

  眼瞅着该路段事故一天比一天多,瓯海区交通局公路段段长林来福显得非常着急,他说该路自2001年底建成通车时,业主单位跟瓯海公路段签订了一份协议,委托公路段对路进行正常养护,每年支付瓯海公路段50余万元费用。但从2004年开始,该业主不肯再续签合同,也不再支付养护费用。

  林来福称,为了使该路段能继续正常使用,瓯海公路段还是照常进行养护,至今已投入一百多万元。他称该段路每天的车流量达到3万多辆,造成路基沉陷严重。特别是今年台风带来的强降雨,使路况变得更差,“现在凭小修小补根本无济于事,彻底修复的费用至少需要近5000万元,维修费用必须由业主单位支付。”

  接受记者采访时,林来福拿出2004年至今他们发给业主单位及瑞安有关部门的函件备份,记者看到其中仅2006年度,该公路段共9次致函到业主单位及相关部门,林来福称:“一次也没有收到回复。”

  无力承担修复费用

  对此,该公路业主单位瑞安路桥公司总经理吴承宽也很着急,9月3日接受记者采访时,他一边打开电脑展示拍摄到的路况信息,一边说“这样的路段是应该要好好修理了”。

  据吴承宽介绍,每年收过来的过路费为1200余万元,减去给瓯海国道公司的13%,剩余为1000来万。他称2003年收入的4000多万元还银行本金3600万元,接下来每年收过来的钱只够付银行利息,加上工作人员的工资及一些正常开支费用,已所剩无几了,该公司根本无力承担高额修复费用。

  据了解,瑞安路桥公司由瑞安商城集团出资2000万、瑞安邮政局下属单位五洲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出资1750万、原天源置业(现改为广瑞置业)出资1250元组建而成,主要承接104国道原瑞安段主体是8.2公里的凤池至南白象段投资。

  因为该路段收费包括瓯海国道投资公司投资的1.6公里,按比例收费,即商定瓯海国道投资公司分得过路费的13%,瑞安路桥公司分得87%。收费从2002年3月28日开始,当年收了2700多万元,2003年全年收费4000多万元。吴承宽称,2004年收费金额就直线下降了,全年只收了1250多万元,原因是当时瑞安市飞云镇居民极力反对在飞云江大桥南岸设站,收费站只好移至离平阳交界很近的地段设站,这就意味着每天过往到瑞安南岸及文成方向的车辆不用交费。另一方面,2004年1月1日建成的高速通车影响更大。

  吴承宽称,从2004年开始至今,每年的收费维持在1200万左右,他们的投资至今没有收回。

  “四自”公路面临新课题

  面对现状,吴承宽表示希望上级交通部门能补助一笔修复经费,最好的办法是对该路段进行回购,以解决养护之难。

  对于吴承宽的提法,一位知情人透露,104国道该路段出现的经营尴尬局面引起了省交通厅的关注,省交通厅也曾委托温州市和瓯海区级交通部门与瑞安路桥公司进行初步商谈,但瑞安路桥公司要求根据2000年8月15日与瑞安市政府授权单位即瑞安市交通局签订的《104国道瑞安段改建工程项目特许经营合同》中提前终止条款里所规定的补偿方式进行补偿,按这种补偿方式计算,省交通厅如果有意向回购需要支付2.23亿元的资金。据称对于这样的补偿要求,省交通厅予以拒绝。

  “四自”公路一般来说是按谁投资、谁收费、谁管理、谁养护的原则来运行,这在一段时间内改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随着路网完善和高速公路规模扩大,大部分交通流量被分流,造成收费公路效益日趋下降,收费还贷举步维艰,致使投资者无法得到预期的回报。据交通部门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全省有几十条“四自”公路面临着和南白象至丽岙段相同的问题,企业因为投资收率不理想,就拒绝继续出资对路段进行养护,从而使市民的利益受到损失。收费公路的这种困境已经成为当今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

  龚方听 陈博盛 王喜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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