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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各级学校统一为学生办理校方责任险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9日00:00 石家庄日报
本报讯(记者 郭鹏)为使石市校园风险防范和求助工作更加规范、有效地开展,日前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做好校园风险防范和求助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石市各级各类学校原则上于10月底前统一为在校学生办理校方责任险。 据介绍,校方责任险是专为学校设计的一个险种。当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或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中,因校方疏忽或过失导致注册学生的人身伤亡,依法由学校承担全部或部分直接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代为赔偿。校方责任险的投保费用为:各级政府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含幼儿园),可在教育经费中列支;高中段学校在预算外收入中支付;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在教育事业费中单独安排;民办学校由举办者支付,列入教育成本。各学校在办理校方责任险时,不得向学生收费或者变相收费。 《通知》还强调,提倡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学校可以为学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创造便利条件,但不得从中收取任何费用。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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