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保健食品不许做疗效宣传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9日05:20 深圳特区报

  市药监部门负责人提醒市民理性消费

  保健食品不许做疗效宣传

  【本报讯】(记者周元春通讯员叶仲明赖舒坤)昨天,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岳新做客“民心桥”,提醒市民“理性消费保健品,准确识别化妆品”。节目结束后,执法人员迅速行动,对被举报的“脑力键”进行监督抽样,并将根据该产品检验结果依法作出处理。

  节目中,黄先生举报深圳市罗湖区专柜涉嫌坐堂行医及怀疑脑力键产品质量有问题。执法人员在节目结束后立即前往该处进行检查。但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该处有坐堂行医的行为,在该办公室内也未发现投诉产品及相关记录。执法人员随后在一楼某药店展柜内发现涉案产品并对其进行监督抽样。待该产品检验结果出来后,该局将依法作出处理。

  岳新表示,市民购买保健食品应认准所购产品的品名、商标及生产厂家,及“卫食健字”或“国食健字”的批准文号。此外,还应注意看标志——保健食品专用标志为天蓝色图案,下有“保健食品”字样,也就是俗称的“蓝帽子”,合格的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上一定有这顶“蓝帽子”;看说明,说明上有正规的保健功能、成分等宣传,还有明显的生产日期、地址、电话。只有以上几点全部符合了,才是合格的保健食品。但她也提醒市民,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是不允许进行疗效宣传的,因此,如果保健食品宣称有神奇功效等,几日见效等涉及疗效的宣传,则为虚假宣传,市民可以积极举报。该局的举报电话,特区内:83190161,龙岗区:28920733,宝安区:27756177。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管理利器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