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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五千多万补助城镇居民参加医保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9日06:48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杨川 记者 张维)记者从9月18日召开的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会上获悉,今年,我省将拿出5488万元补助宝鸡、西安、咸阳、延安、榆林5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

  据统计,在我省正式启动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后,宝鸡、西安、咸阳、延安、榆林5个试点城市将有338.3万名城镇居民参保。其中,成年人特殊群体84.9万人,未成年人特殊群体31.1万人。根据国家规定的地方补助标准测算,5市每年共需地方补助9469万元。按照省级补助标准测算,每年共需省级补助5488万元,其中普补3922万元,成年人特补1481万元,未成年人特补85万元。据悉,目前省级补助资金已安排到位,将根据各地实施情况及时下达。

  对于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救助的“困难群众”,省民政厅特别指出,鉴于当前医疗救助资金总量还十分有限,这部分人主要指城镇困难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及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的“三无人员”。

  同时,对于三类人群的参保问题,我省特别作出界定。一是鉴于大学生目前的医保问题比较复杂,有享受公费医疗的,也有学校自行安排的,还有参加商业保险的,所以没有把其纳入试点范围。据悉,对于大学生的医疗保障问题,国务院已要求由教育部牵头开展专题调研,研究提出妥善解决的方案。二是为防止城镇居民中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坐等政府补贴而不去积极就业,我省明确提出,“鼓励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城镇居民,以多种方式就业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三是鉴于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已有制度安排,我省在覆盖范围中还增加了长期随父母在城市上学、生活的农民工子女,以保障其基本医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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