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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告10家企业打工“王海”是义士还是牟利者?(3)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9日08:41 台海网

  更让陈光心寒的是同事。为了讨薪,大家结伴去公司闹事,陈光觉得应该报警,让警察来稳住老板,防止转移财产,然后再协商。同事都称赞好主意,但是没人愿意把电话借给他报警。

  事情最终不了了之,老板转移了财产,人也不见了,案子最终闹上法院,陈光他们胜诉了。但陈光说,这只是“纸面胜利”,因为找不到老板,工人们实际上拿不到一分钱。

  从此,陈光走上特殊的“维权路”,被他告的企业一家接一家。有一次,他先到法院告一家烤肉店,没过几天又来法院,穿的却是另一家酒店的制服,有人就开玩笑说不知哪家单位又倒霉了。果然,不久后这家酒店被他告到法院。

  焦点争鸣 是“维权”还是“牟利”

  他是牟利?

  陈光告了这么多企业,手段都一样,很多被告的企业都质疑:他不是在维权,而是在牟利;他明知企业违规,还去应聘,干一两月就把企业告上法庭,这种做法有恶意诉讼的嫌疑。

  “他在企业干了一个月,包吃住,有工资,完了再起诉企业,额外拿点经济补偿金,这当然是在牟利。他利用了服务行业的管理漏洞!”厦门一家餐馆老板怀疑陈光的诉讼目的就是获取额外的经济赔偿,比如最近有媒体报道,武汉的黄世宏专门针对虚假广告起诉,一年可以获利百万元。

  陈光的否认

  陈光则否认了这种说法,虽然自己有“报复”的心理,但“报复”和“牟利”决不是他起诉这么多家企业的主因。

  陈光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到2006年12月,他打了9起官司,前8起虽然法院判决企业赔他8000多元,实际上他只拿到了1800元,第9起则拿到了3000多元赔偿。如果他打官司为了“牟利”,靠这些钱早就饿死了。

  为了打这些官司,陈光去年的生活很窘迫,常常缴不起诉讼费用。他曾经向办案的法官借钱,也向采访他的记者借钱,至今大部分借款都还了,但还拖欠法官和记者总共700元。在最为困窘的时候,陈光在救助站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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