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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遗产买房 妻子也有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9日09:59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刘凯 实习生李凯)“我用父亲的遗产买了套房子,如今离婚,妻子要求平分,有没有道理?”昨日,家住武昌的周炎致电晨报法律在线咨询。

  周炎说,1992年,他与张丽结婚。7年后,周炎的父亲不幸去世。事后,周炎继承了20多万元遗产。

  2002年,周炎委托朋友陈俊购买一间门面房开饭馆,价钱在20万元内。由于时间紧迫,陈俊没通知周炎夫妇,自己垫付了2万元定金,并以周炎的名义买了下来。

  张丽得知此事后坚决反对,认为陈俊的行为没有得到他们的授权。但周炎不顾妻子反对,执意买下了这间门面。

  3年后,夫妻两人关系恶化,张丽提出离婚,并要求平分这间门面房。但周炎认为,买房的20万元是自己继承父亲的遗产,且张丽当初反对购房,因此无权分割房产。(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律师观点】

  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王颖律师认为:此案与张丽是否反对购房无关。因为,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所得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此房虽是由周炎继承的遗产购买,但这套门面房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周炎有证据证明,父亲的遗产明确指出是给周炎本人的,则该遗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张丽也就无法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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