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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砍人案昨丽江开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9日10:16 云南日报

  有无精神病问题,控辩双方存在争议,法庭未当庭宣判

  

导游砍人案昨丽江开审

  全国20家媒体关注导游砍人案公审王法 摄

  备受关注的吉林导游徐敏超在丽江古城持刀砍伤20人的案件,于昨日上午9时,由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法院大法庭内进行一审公开审判。

  徐敏超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提起公诉。经过一天的庭审辩论,鉴于对徐敏超有无精神病问题在举证时存有异议,下午5时左右,法庭宣布休庭。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诉

  记者在法庭看到,当天到法庭参加一审开庭旁听人员,除了来自全国20多家新闻媒体的记者外,当地丽江市委政法委书记吉宏龙佳也到庭旁听,但当地导游和旅游行业人员前往参加旁听的却显得很少。此外,徐敏超的家属中也只有他妹妹到达法庭旁听审理。受害人中年龄仅7岁多的叶志文在他母亲带领下,也来到了法庭。

  丽江市人民检察院以徐敏超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一审法庭称,由于伤者众多,涉及到赔偿数额等问题,一时难以有结论,并表示当天的开庭只针对刑事部分进行审理。

  控辩双方对司法鉴定有争议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徐敏超在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持刀伤害无辜群众20人,且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国家刑律的有关规定,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以维护公共安全及社会治安秩序,严厉打击犯罪。

  庭审从18日上午9时到下午5时30分,经过公诉方和辩护律师的法庭举证质证后,律师对公诉方出示的司法鉴定存有异议。辩护律师认为,当庭出据的司法鉴定不够专业和权威,请求法庭重新委托专业机构鉴定。

  律师的申请引起了法庭的高度重视,并经法庭合议后,审判庭宣布因该案中徐敏超有无精神病问题的质证存有异议而休庭,待重新鉴定结果出来后再决定重新开庭。

  王法柏立诚(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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