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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养犬行为不良不准再养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9日10:27 云南日报
目前北京已经建成“犬类管理新信息系统”,养犬人各类不良行为将被收录入库。养犬人如有违法行为,如饲养大型犬、一户养多犬等违反《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的行为,将遭到“没收犬只、吊销犬证”的处罚,之后5年将丧失在京养犬资格。 重庆:实行养狗强制免疫制度 为防止狗患泛滥,《重庆市养犬管理办法》举行听证会。 会上公众方陈述人、旁听代表一致提出:“所有犬只应实行强制免疫登记制度。”广州:养犬登记费上万元 在广州养犬,初次办理养犬登记需交纳1万元办理费,此后每年的登记费用为6000元。而北京、天津等地对于养犬登记的费用,则实行第一年交费1000元,次年减半为500元的规定。丁强 整理 (春城晚报)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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