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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抢劫望风接应 分赃百元服刑八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9日15:29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讯(记者 王升运)陆川县马坡镇大良村农民吴天德与酒店保安勾结,里应外合抢劫酒店财物,日前被玉州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00元,责令退赔酒店及受害人经济损失。

  2004年4月,何某坤利用在玉林某酒店做保安的便利,事先与王剑、冯海华(均已判刑)商量抢劫酒店的钱财。4月24日凌晨4时许,王剑、冯海华乘何某坤值班之机,叫上吴天德一起去抢劫酒店,吴天德在酒店门外负责放风接应。进入酒店后,王剑持刀威胁酒店服务员李女士,冯海华撬开酒店抽屉,抢走抽屉内的现金19000元及李女士价值665元的诺基亚手机一部。事后,吴天德分得赃款100元。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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