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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出境“老赖”被迫交欠款50万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0日07:19 北京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宋旭东)李某在港澳地区做着大买卖,却拖欠他人212万元不还。石景山法院针对其特点,限制其出境,结果李某被迫先支付了50万元欠款。 李某欠他人212万元,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李某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承诺分两次付清该笔款项,但在和解协议约定的期间内,李某承诺的第一笔案款50万元始终未到位,并开始逃避法院执行。针对这种情况,办案法官一面通过工商、房管、银行、车辆管理等部门查询其个人财产,另一方面,法官发现李某多次赴港澳地区,认为其极有可能在境外有业务。因此,法院决定对李某采取限制出境措施。这一招果然见效,李某在被限制出境不久,即多次请求法院解除其限制出境,并通过其妻子向法院缴纳了50万元案款。 RJ210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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