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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拒载被杀 主犯被执行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0日09:05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昨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公判大会,宣布对“11.17护国路出租车血案”(本报曾作报道)主犯黄斌执行死刑。

  2005年11月17日下午6时30分,黄斌、陈李恒(同案被告,已判刑)等人在护国路口招乘被害人张某驾驶的出租车,张某因已搭载有乘客而未停车。当车行至路口遇红灯停车时,陈李恒上前踢了张某的出租车一脚,张某下车正欲与几人理论时,黄斌、陈李恒等4人冲上前去对张某就是一顿暴打。黄斌拿出跳刀对张某背部连刺3刀,张某被刺断第一胸椎处胸髓当场死亡,4人随即逃离现场。

  贵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排查了2000余户居民,向全市

出租车驾驶员印发了15000份“协查通报”,最终根据另一出租车驾驶员提供的线索,于2006年6月7日在三民东路一出租房内将黄斌抓获。

  经查,被告人黄斌(案发时20岁),河南南阳市人,2005年9月来到贵阳,长期组织妇女从事卖淫活动,混迹于娱乐场所。

  贵阳中院审理此案后一审以被告人黄斌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省高院终审维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并下达了执行命令。公判大会结束后,黄斌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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