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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胎爆裂砸死无证修车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0日16:29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郭剑烽通讯员朱骏)无证修车铺张老板在为卡车换轮胎时,轮胎突然爆裂,张老板被弹出的轮毂击中脑部,当场身亡。死者家属将卡车司机、车主及挂靠单位告上法院,要求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20余万元。日前,普陀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司机承担20%的赔偿责任。

  换胎致惨祸

  去年10月的一天晚上,山东籍驾驶员小王驾驶一辆重型集卡来到了本市红棉路,准备更换4个新轮胎。他在路边找到了一家无证修车铺,便将新轮胎交给店主张老板。但让双方都没有想到的是,刚刚装第一个轮胎就突然发生爆炸,轮胎的轮毂弹出来,击中正在换胎的张,致其死亡。

  一状告三家

  张的家属认为,汽车的轮胎由驾驶员小王提供,小王、车主及车辆单位都应对轮胎的安全性负责,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车辆挂靠的公司则认为,司机小王将新轮胎提供给张,要求张为其换轮胎,被告王与张之间形成加工承揽合同关系。张的死亡,是其在更换轮胎过程中操作不当所致,与被告公司无关。

  车主刑先生和司机小王则认为,张长期经营汽车修理,其死亡是由于其操作不当所致,与自己无关,也不同意原告的赔偿请求。

  死者亦有错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小王作为一个驾驶员,在明知张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仍要求其更换轮胎,致张在更换轮胎过程中死亡,王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而张经营的汽车修理铺,未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张也不具有从事汽车修理行业的相关资质。张生前明知这两点,仍然为被告更换大型汽车的轮胎,故对其自身的死亡后果亦存在过错。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司机小王承担20%的赔偿责任,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人民币7.5万余元。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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