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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产达菲 主犯获刑六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1日04:53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李燕 通讯员 吴艳燕

  未经相关部门审批,上海一化工企业老板伙同他人生产、销售用于治疗禽流感的药物“达菲”胶囊药粉及其他多种化学产品,非法经营额共计330余万元。

  昨天,市二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主犯汪迅因非法经营罪被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其他四名同案犯分获1年4个月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涉案的新威公司、上海希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分别被判处400万元和10万元罚金。

  2004年7月,上海新威公司注册成立,汪迅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在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2005年3月至去年1月间,汪迅指使员工到山西一药业公司,借用该公司无菌车间及相关设备,加工生产氨曲南无菌粉300余公斤。其中52.9公斤被汪迅以66万余元的价格销售,110.6公斤被汪迅运至海南委托加工成“氨曲南无菌粉+精氨酸”混粉,并分批出售。

  2005年11月,汪迅以15万元价格从一科技公司获得用于制作“达菲”胶囊药粉磷酸奥司他韦的合成工艺。2006年1月到5月,汪迅组织多名员工根据工艺生产出磷酸奥司他韦2600余克。随后,希地公司法定代表人章彩虹为汪迅在希地公司的网页上刊登销售广告。期间,2500余克磷酸奥司他韦被陆续售出,销售金额共计19万余元。

  去年5月24日,当汪迅手下人员再次投料生产磷酸奥司他韦时被公安人员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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