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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80余亩水稻被掩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1日13:0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汉中讯(记者古月)《土地管理法》第45条明确规定,征用基本农田须由国务院批准。然而,陕西朱鹮黑米酒业有限公司仅以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批复,就用砂土将洋县洋州镇、戚氏镇农民辛苦耕作的84亩即将成熟的水稻夷为平地。

  连日来,洋县洋州镇西街村、戚氏镇朱家村200多名群众联名向记者反映称,他们辛苦耕作种植的水稻眼看就到了收获季节,却被黑米酒厂用砂土给掩埋了。记者随即赶往洋县城郊的事发现场,看到昔日的良田里堆满了1米多厚的建筑垃圾和砂土,大片即将成熟的稻子被埋在下面,整个现场一片狼籍。洋州镇西街村6组66岁的老县政协委员林登华心痛地告诉记者说,洋州镇、戚氏镇人均不足一亩地,主要靠种水稻维持生计,属洋县稻米的高产区。

  今年6月初,村、镇干部未经村民同意,让村民闲置自己承包的农田等待征用。因为群众没有见到征地审批手续,怕耽误生产,播种季节仍如往常一样种上了水稻。8月22日,黑米酒厂叫来挖掘机和推土机将已是绿油油的稻田掩埋,近80多亩即将成熟的水稻受到灭顶之灾。他家种植的2.4亩水稻首当其冲,现在仅剩下几百窝了,全家10口人今后吃饭、生计都成了问题。

  戚氏镇朱家村2组朱宏祥老人跪在被掩埋的稻田上伤心欲绝,他向记者泣诉:“眼看就要收割的水稻被这样白白给糟蹋了,今后的生活该咋过呀?”他说,全家共有3口人,儿子是个残疾人,他和老伴就靠这1.98亩水田为生。与朱宏祥同组的王海珍老大娘告诉记者说,她17岁嫁到村里的时候,这里是一片水田。今年8月初,已在地头竖立了10多年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水泥牌子,夜间被人连根挖走了。

  洋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张建中告诉记者说,洋州镇和戚氏镇的这120亩土地是洋县人民政府为杭州的一家招商引资企业征用的,企业已投资6000多万元,将在这里建设万吨黑米酒生产线。这120亩土地有30多亩是园艺站和种猪场的土地。根据县政府的会议纪要,我们土地管理部门在征用土地过程中,先给农民每亩一次性补偿4.2万元(含青苗费),将这片水田转为建设预留用地,随后再征为国有土地。他认为土地部门在办理征用过程中是合乎程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征用基本农田必须由国务院批准。而记者在洋县国土局耕地保护科仅仅看到了一份汉中市国土资源局发的汉市国土资耕发【2007】8号文件,上面有“批准洋县国土资源局将洋州镇西街村、东街村,戚氏镇朱家村的5.6387公顷(84.58亩)‘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字样。

  昨天下午,汉中市纪委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说,目前,汉中市土地违法案件比较普遍。去年,除佛坪、留坝外,其余10个县、区均有程度不同的违法用地项目。目前全市新增建设用地122宗,实际用地面积177.85公顷,违法用地项目49宗,占新增建设用地项目的40%,用地面积达40多公顷。洋县120亩建设用地项目,属于那种“未批先占”的现象,应予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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