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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参加活动就被扣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2日01:28 新晚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见习记者 杨拓 记者 康福柱)“就因为老板请客我没到场,工资竟被扣了200元,这也太狠了吧?”这是一名打工者向记者倾诉的气愤事。

  拜泉来哈打工的韩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在道外区一家劳保用品商店打工。10日晚下班时,老板没让工人走,说是给大伙儿发工资,但去取工资时却没发,老板说工资改日发,今晚请大伙儿吃饭,每个人都得去,谁不去就扣谁200元钱。韩女士当时身体不适,表示不能去,并以为老板说罚款200元钱的事是开玩笑,便回家了。

  15日发工资时,韩女士应得864元,但老板只给韩女士发了500元。韩问为啥少给自己364元?老板说,下个月给补上。韩女士又说,别人的工资都如数照发了,为啥自己要下月补上,老板说不为啥。韩表示不同意,便和老板发生了争吵。老板随后又给了韩女士164元,并说少给200元是因为前几天的活动韩某没有到场,韩对此难以接受。

  19日,记者找到了韩女士打工的那家劳保用品商店的老板刘女士。刘女士说,扣韩女士200元钱的原因是她没有参加集体活动,算是对她的一种惩罚,并表示200元不能给韩女士。记者问刘老板,是否与韩女士签订了劳动合同?刘老板说:“没有。”

  黑龙江省法联律师事务所主任辛果对此表示,这家劳保用品商店的老板以工人未参加集体活动为由,扣工人200元工资的做法是不对的,应予以返还。如果老板不返还所扣的工资,打工者应到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此外,劳保用品商店的老板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是属于违法行为。

  采访中,道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科郑科长表示,如果韩女士到他们那里投诉,他们将对此进行调查,然后予以解决,维护打工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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