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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新的关务公开办法将畅通信息渠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2日03:40 深圳特区报

  海关新的关务公开办法将畅通信息渠道

  企业查询15个工作日回复

  【本报讯】(记者吴德群通讯员王天威)“如果海关对申请公开的信息,15个工作日内仍没有答复的,企业可以向海关监察部门、关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或上一级海关举报。”昨日,深圳海关负责人解读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务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时表示,新《办法》将畅通信息渠道,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深圳海关负责人说,9月5日海关总署公布的新《办法》,将于明年5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在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保障管理相关企业及人员更加及时准确地获取政府信息、监督和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有诸多亮点。

  新《办法》扩大了海关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为企业提供更加清晰的指引。只要是海关规章及以海关总署公告、直属海关公告形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都应该公开。如报关员考试成绩出来后会公布到网上,但报关员因条件限制无法随时上网或忘记登陆密码,即可向海关申请获取成绩,海关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深圳海关负责人表示,新《办法》拓宽了关务公开途径,关务公开更具实效性。如果企业或个人想浏览海关的信息指南,了解海关办事流程及时限,就可登陆海关的门户网,轻点鼠标即可了然于心。按照新《办法》,海关将通过海关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电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根据新《办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海关不依法履行关务公开义务的,可以举报,收到举报的海关应予调查处理;认为海关在关务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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