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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假扮军人骗财40万被判8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2日06:53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天法宣)以可以帮助别人的孩子入读名校为由骗取钱财,假冒中国人民解放军体育学院体工队干部的周某轻易从王女士手中骗取人民币125500元。此后,周某又以结婚为名骗取彭女士299500元。日前,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8年。 称能帮助入学骗得12万 据受害人王女士介绍,她被一自称“周平”的人以帮助其女儿、侄子分别入读广州市先烈东路小学、广州市伟伦体育运动学校为名共诈骗了人民币125500元,每次都写收条。诈骗地点就在周平家:广州市禺东西路38号军体院第二栋402房及王女士的家里。 王女士称,周平是经朋友介绍认识的,周平自称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体育学院体工队的游泳教练,是副师级干部。借钱后,周平曾在2005年12月30日还给她30000元,但周平根本就没有帮她办理任何入学事宜。王女士称她曾见过周平的军官证及其穿军装的照片,因为相信他是军人,所以被骗。 许诺与人结婚又骗30万 一次得手后,周某又想出一点子。据受骗的彭女士陈述,她在2005年与前夫离婚后,想找个军人结婚,周平自称是军体院的军人且也离了婚,她就完全相信了他,他以各种名义向她要钱,如提职送礼、审批女儿读书等,共被骗了299500元。彭女士称,他曾穿军装到青海西宁参加运煤公司的庆典,在广州区庄的住处,他将穿的军装挂在衣柜里,她也见过周平的军官证,她与周平没有任何生意往来,周平被抓后她才知道其是假军人。 法庭上辩称是债务纠纷 2006年6月27日,经群众举报,周某在广州市被公安机关抓获。经调查,他已经41岁,广东陆丰人,住在上海市。2000年6月1日因犯非法持有假币罪被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在法庭上,他的辩护人称周平持有假军官证及穿过军装在公共场合出现的事与本案无关,周平与王某只是存在债务纠纷,其与彭某的关系也是经济上的合伙纠纷,周平收王某的钱是用于帮其办事,收彭某的钱是用于代其购买二手汽车及帮彭某租房屋等生意,周平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构成诈骗罪被判刑8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为他人办理子女入学等事实,冒充军人身份,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周平曾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周平诈骗被害人的财物,依法应退赔给被害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的规定,判决周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经办法官告诉记者,冒充军人的骗徒周某之所以屡屡得手。近年来,各种各样的假冒军人或假借军队名义经商、征婚、招生行骗、肇事逃逸等类型的案件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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