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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如厕掉进大洞身亡续:信访局介入协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2日10:46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记者 彭建文 俞志村 谢向明 实习生 黄晓燕

  本报讯 夜晚上公厕,准新娘许某掉进女厕化粪池溺亡,此事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昨日,丰泽区信访局召集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丰泽街道,以及中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协商此事,还请来丰泽区政府法律顾问,就事件涉及法律方面的问题提供咨询。信访局杨局长表示,问题肯定会得到圆满解决。

  出事公厕是在丰泽东涂社区,昨日下午,记者看到公厕的大门,被用桌椅、床垫堵上。旁边一家快餐店老板朱先生说,他是江西人,公厕大门是他昨日傍晚堵的,“发生这么大的事情,我不希望再出现类似的悲剧”。

  就公厕产权问题,丰泽区政府法律顾问、福建泉中律师事务所律师施女士表示,中联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将公厕的产权转让给他人,但双方达成的合同怎样、履行的义务如何,目前还有待进一步了解。

  施女士说,不管公厕化粪池的盖子是谁揭开或是谁偷走的,如果没有找到人,责任只能由公厕所有人承担。即使发现并找到了人,公厕所有人也要负连带责任。

  丰泽区信访局杨局长说,因为中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转让公厕时,产权交接出现了问题,现在只能说,责任问题可能存在第三方。至于第三方是谁,杨局长表示目前不便透露,但是,事故的责任问题肯定会得到圆满解决。

  中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汪女士,昨拒绝接受采访有关公厕产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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