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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处搬家商家“借壳”揽生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3日06:5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温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人希望通过本报提醒市民该处已经搬到新址

  一个是温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属于政府机构;一个是温江区婚姻照相服务处,属于个体私营。前者刚搬家,后者立刻搬到了前者曾使用过的租用房中,搞起了婚姻咨询和填表、复印资料等生意,以致被当地很多人误认为这是温江区民政局的两个不同机构。近日,办理离婚证的沈女士就向本报反映称,她在温江区婚姻照相服务处缴了15元钱办理手续,最后来到温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取离婚证时方才知道自己先前跑错了地方。

  市民:

  钱都缴了,才知跑错了地方

  9月5日,沈女士欲办理离婚手续,她所在社区的工作人员告诉她办理手续的地点位于鱼凫路。沈女士来到位于鱼凫路的温江区婚姻照相服务处,该处工作人员告诉她要准备齐全材料才能办理离婚证,并称他们可以代写离婚协议书和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5天后,沈女士远在陕西的丈夫专程赶回成都,和沈女士备齐了材料来到该处,在缴了15元钱后,工作人员将材料装在文件袋中,让沈女士去白马庙街的温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取离婚证。

  “当时我以为那个地方是审核材料的部门。”沈女士说,没想到,到了白马庙街的温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后,该处的工作人员却说:“以后你们有朋友要办结婚证或离婚证,应直接来我们这,那个地方和我们不是一个单位。”沈女士最后是又缴了9元的工本费后才领到了离婚证。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鱼凫路的温江区婚姻照相服务处。当记者询问这里是否可以办理离婚手续时,该处工作人员称,这里主要是帮忙准备材料,材料齐全后自己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离婚需要的材料很多,你也可以自己准备,但是你没有经验,我们帮你办好后,拿着材料你就可以直接去民政局领证了,省得麻烦。”该工作人员称。随即他还告诉记者一个详细的收费标准: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15元,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6元。

  温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他们打‘擦边球’,我们也没法”

  “我们真没办法。”提起这事,温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人顾晗十分无奈。顾晗称,三年前,他们曾经租用鱼凫路那间房子作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办公地点,今年5月才搬到白马庙街。搬家前后都曾经在新老两处地点贴过搬迁告示。“可是告示总会被人揭掉,可能这样导致了很多人不知道我们搬家了。”顾说,虽然温江区婚姻照相服务处提供咨询和代写相关材料的行为并不违法,但是对方不是专业人士,有很多特殊个案无法提供准确解释,所以对方代写的材料,经常在他们这还得重写。“虽然我们也晓得他们这样做有点打‘擦边球’,可他们又没违反任何规定,也不可能通知工商取缔他们,我们真是没办法。”顾还说,办理离婚手续时,他们这里只会收取9元钱的工本费,如果需要复印材料,市民可以到任何地方去复印,复印一张资料通常仅需5角钱甚至更低。“通过你们的报道,也可以提醒下大家,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搬家了。”顾晗说。

  记者随后走访了温江城区和郊区的多个社区,当被问到何处可以办理离婚手续时,位于温江城区的社区工作人员都能准确说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新址,而万春镇、寿安镇等社区或者村委会工作人员几乎都是仅仅知道位于鱼凫路的旧址。

  专家建议:

  政府机构搬迁应广泛告知公众

  “政府机构的地址搬迁,有必要通过电视台、报纸等公共传播平台,尽可能让更多的受众知道,不然很容易导致误会,影响政府形象。”电子科技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傅华教授称,政府办公地址搬迁,如果不及时告知更广泛的民众,很容易让他人钻空子,让民众的利益受损。从程序上说,温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搬迁新址,单凭贴个告示,公告的范围远远不够,不可能到达其管辖的各个行政区域,这也是行政道德意识不够的一种体现。

  实习记者 柯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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