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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管人员考核发证全面展开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4日04:50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王敏)为加强我市特种设备使用的安全管理,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水平,保证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在我市已全面展开,需持证上岗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员可到质监部门咨询相关事宜。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时,应有书面的聘用合同或任命文件明确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 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含操作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下同)的发证许可工作;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负责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全市各培训单位负责相关培训工作。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名下特种设备在本年度的定期检验有效期全部都在2007年12月31日前的,应在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管理人员的考核取证工作;其余的应在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有效期内完成。违反规定的,市质监局将依照有关法规予以查处。 市质监局咨询电话:82107215、82102653;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岗路1032号,电话:25927204。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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