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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摊”难题如何破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4日08:03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济南讯 针对低收入群众在街头摆摊难、群众购物难、城管人员执法难的问题,记者近日在济南市采访,摊主、市民及城管执法人员不约而同地提出了“限定性占路经营”的建议,认为这是解决“三难”、促进城市和谐的好办法。

  依据相关法规,道路为公共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占用经营。济南市城管执法局一位干部说:“如此讲,所有路边摊点都应被取缔,但真取缔了则不现实,居民到哪儿买菜?不能买根葱也到大市场去吧。”历下区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已有20年历史的文化东路夜市也属于非法,从未获正式批准,是自然形成的,但这夜市深受居民喜欢,晚间边散步边游市购物,已成为他们生活的一部分。

  据调查,济南市区游动在专业市场以外的“街头摊”约万处,摊主身份主要是下岗或低收入退休职工、城郊农民、外地人及暂时待业的中学毕业生,还有少量在校贫困大学生。游动摆摊、向路人出售价格低廉的食品、服饰、小商品,成为他们及至整个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若全予消除,影响面比较大。

  济南市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说,该市执法人员与游动商贩间的关系基本上是正常的,因为执法人员在执法程序上比较规范,3年多来共整治了15530多处非法占道经营,没有发生一起“恶性事故”。

  尽管如此,游动摊点却难以消除。记者注意到,除了管理部门业已默认的某些露天市场外,大观园商场、人民商场、银座商城、文化东路等繁华场所附近,甚至每一路口巷口,都是游动商贩理想的设摊处,但也都是执法人员严加执法的地点。摊主对付执法人员的办法是“捉迷藏”,你走了我就摆,你来了我就跑,摆摊人和执法者皆疲于奔命。

  解放桥街道办事处一位城管人员道出了问题所在:“关键是无厅可退。”

  据了解,多年前,全国许多城市都提出了让摆摊者“退路入厅”的构想,但基本上都未成功,原因是没有现成的“厅”可当市场。近年来房产价格飞涨带动地皮价飞涨,建一个“厅”光地皮钱谁也拿不起,也不想拿。正是基于此种尴尬的现实以及执法理念的转变,近来,北京、上海等许多大中城市皆已改变了路边“一律不准摆摊”的铁律,限定性地允许路边摊的存在。

  济南市城管部门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他们也已向相关部门递书,建议协调好各个部门,定出规划,加强管理,允许摊主在限定的时间,限定路段的具体范围内摆摊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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