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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回曾经丢失的兄妹亲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4日16:29 新民晚报

  在云南插队落户的哥哥退休回沪后,妹妹腾出房屋安置哥哥,哥哥却认为房屋就是自己的。由此,一对亲兄妹对簿公堂,反目成仇。在宝山区法院执行法官的帮助下,曾经“丢失”的亲情,才回到了兄妹的心间。

  哥哥插队去云南

  一晃35年了,这是泛黄的一幕:上海火车站站台上,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手拿着苹果,牵着妈妈的手,为奔赴云南农村“战天斗地”的哥哥送行。

  火车驶离站台,妹妹伫立良久,泪如雨下,此一别不知何时再能团聚。谁也想不到,35年后,当哥哥回家的时候,年届不惑的妹妹为房屋权属,将业已退休回沪的哥哥推上了被告席。

  妹妹拿到动迁房

  因哥哥不在上海,妹妹王云一直与父母一起居住在本市周家嘴路一个亭子间内。1997年市政动迁,王云一家和其生母周女士、继父徐先生,一起入住宝山区通河一村某号的动迁房。

  这年春节,哥哥退休了,举家从云南回沪,兄妹团聚老泪纵横,妹妹将该房让哥哥住了下来,自己则住到新买的商品房内。

  为住房发生争执

  哥哥在外飘泊了几十年,退休回来后总算也有了个安身之处,哥哥一家对妹妹的关照感激不尽。

  但不久后,兄妹两家为房屋的权属发生了龃龉,哥哥一家认为该房屋权属含有父母亲的份额,自己住在里面理所应当,住这儿是他的名分。当情分成了名分,妹妹当然不同意了,房屋产权是自己的,给哥一家住是自己做妹妹的仗义。矛盾在不断升级,兄妹对立情绪在加剧。

  妹妹起诉要哥走

  2005年1月,妹妹王云向宝山区法院起诉,要求判令哥哥王宝一家迁出系争房屋。本案的案情很简单,房屋是妹妹的,她说不让别人住任何人就不能住,法院不久就判决王宝一家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迁出系争房屋。

  因王宝一家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迁出义务,妹妹王云于2005年5月向法院申请执行。其间,王宝对判决不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迁让义务,同时向法院提出了申诉并进行上访,要求有关部门保护回沪知青的权益,并扬言如法院强制执行,就与其妹同归于尽。

  居住权对每个人来说是生存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王云,王宝一家在上海无依无靠。法官思忖着,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冷静下来还有和好的可能,此案被决定暂缓执行。

  愿意补偿3万元

  可是两年过去了,兄妹两家依然水火不容。今年1月11日,妹妹王云提出恢复执行的申请。

  执行庭副庭长王秀华接手此案。他带人到实地进行了察看,并分别找这对迷失了亲情的兄妹谈话,他给这对同胞兄妹再一次上了一堂寓法于情、于理的亲情课,换来了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妹妹王云同意在哥哥主动迁让的前提下,给予其3万元的补偿。也许这是本案寻求和谐执行的最佳方案,执行法官王秀华、沈向阳等希望王宝接受此方案。然而,为兄的并不领情,依然拒不搬迁。

  解开死结唤亲情

  在综合分析了各种措施的利弊后,王秀华果断采取了对王宝的司法拘留措施,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拘留期间,王宝有所醒悟,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写下保证书,承诺于10天内携全家搬离系争房屋。在提前解除了对王宝的司法拘留后,王宝遵守诺言,回去后即整理物品准备搬离。

  但一波刚平一波又起,妹妹给予3万元补偿的承诺,因哥哥先前的不配合而开始动摇,表示不再考虑补偿之事。而王宝则要等3万元补偿拿到手后再交房屋钥匙。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你哥哥在那风雨如晦的年代,孤身在外,吃尽了苦头,现在上海连安身的地方都没有,做妹妹的给予帮助也在情理之中。”执行法官一番语重心长的开导,让妹妹王云重归理性。

  近日,在王秀华等主持下,哥哥一家搬离了房屋,妹妹的补偿款也交到了哥哥手中。在现场,兄妹俩似乎回到了当年,脸上又有了笑容。

  通讯员薄萱本报记者江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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