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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矫正挽救失足者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5日08:17 无锡日报
近日,家住锡山区东亭街道、现在广州工作的矫正对象石某,被该区有关部门正式解矫。 去年8月底,石某因犯盗窃罪,被锡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石某在与东亭司法所进行入矫谈话时,提出“其本人在广州工作,能否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接受社区矫正”的请求。东亭司法所在走访石某家庭及亲属,详细了解其生活和工作状况,并确认石某所在公司出具证明材料的合法性后,依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了入矫手续和准假手续。同时,还为其制订了一套矫正方案,并明确了担保人、监管人、志愿者和相关工作重点。在监管人、家庭、单位三方的共同努力下,石某认真接受教育矫正,各方表现良好。该区有关部门根据石某的现实表现,在其缓刑期满之日,决定给予正式解矫。 (东流)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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