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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期间长客、公交不调价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5日08:20 千华网
千山晚报消息(韩东辉 记者 王鑫)记者昨日获悉,为确保中秋节、“十一”黄金周交通票价稳定,鞍山市物价局与有关部门经研究决定,“两节”期间,鞍山市农村道路客运票价、城市公交票价不允许随意调整,按现行客票价格运营。如果发现有乱涨乱降票价行为,乘客可以挂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举报,物价局将进行严厉查处。另外也可以拨打投诉电话:长途客运站0412-2263131;长旅运输有限公司0412-2222935;公交总公司0412-2212156。(电话号码由鞍山市物价局提供)0925B022 附:主要线路票价单程 (含站务费、燃油附加费) 1、鞍山-北京175元 2、鞍山-大连85元 3、鞍山-天津170元 4、鞍山-营口18元 5、鞍山-沈阳25元 6、鞍山-郑州261元 7、鞍山-抚顺32元 8、鞍山-本溪19元 9、鞍山-梅河口67.5元 10、鞍山-兴城51元 11、鞍山-潍坊230.5元 12、鞍山-葫芦岛49元 13、鞍山-瓦房店33元 14、鞍山-盖州19元 15、鞍山-辽阳6元 16、鞍山-通化77元 17、鞍山-通辽55元 18、鞍山-锦州50元 19、鞍山-大石桥16元 20、鞍山-桓仁49.5元 21、鞍山-长春89.5元 22、鞍山-鲅鱼圈24.5元 23、站前-腾鳌堡(镇内)2元 24、站前-千山(太平)3元 25、站前-千山(隧道)2元 26、站前-东上石桥2元 27、站前-刘二堡3元 28、鞍山-海城7元 29、鞍山-台安12元 30、鞍山-岫岩22.5元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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