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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儿子“培优”离婚夫妻再战法庭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5日09:02 武汉晚报
金文兵 本报讯(记者 金文兵)孩子该不该上培优班,该上哪一种培优班?离异夫妻为这件小事对簿公堂。昨日,经过调解,两人同意:再商量! 刘先生与李女士于去年离婚,7岁的儿子由刘先生出钱、李女士抚养。刘先生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其中包括“培优费”。李女士认为没必要上“培优班”,于是不再让儿子培优,并将钱挪用。 刘先生因此提出减少支付抚养费。李女士就“变通”一下,让孩子上了一个差一点的培优班。刘先生不满,两人为此多次发生争吵。 一气之下,刘先生将前妻告上法庭,要求李女士必须送儿子上较好的培优班,否则就请求判决少付抚养费。 双方接受了调解:女方答应继续送儿子培优,男方也继续给付抚养费,并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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