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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车后再买新车需等一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5日12:37 新闻晚报
□晚报记者冯兰蔺报道

  助动车在小区遭窃,要白白等上一年时间才能到相关部门开具购车上牌证明;再次购车,却遭遇车行的高价限购门槛……民建成员虞钟华、沈传谷和杨谷涌在近日提交至市政协的“社情民意”中建议,有关部门不妨对一年的“准购期”进行灵活调整,以尽量减少居民损失。

   再次购买新车需等一年

  

  家住黄浦区的沈先生,近日在小区遭遇了助动车失窃。“到派出所车辆报失后,我马上又赶到了区非机动车管理所办理了失窃登记手续。”沈先生说,“以前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登记后我才知道,再次购买新车还要再足足等上一年时间。”

  沈先生告诉记者,他原先购买的是“呈捷”牌助动车,咨询了相关部门后得知,再次购买还需再买同样品牌的助动车。向车行打听后,高价限购门槛却把他吓了一跳。“车行的人说,领到证明再次买车,只允许购买体积大、质量好、价格贵并标明指定购买的品种,而那款车型的售价竟高达7280元。”

  “没了助动车,上下班只能公交换乘地铁,而且每天我至少还得早起30分钟。”沈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2004年购买的助动车是5800元/辆,按照今年市场价7280元/辆来算,差价要达1480元/辆。车子被盗,上下班只能乘公交、地铁,如果扣除燃气费,一年起码多支出1200多元车费,这两笔数字相加就是2680元,接近原车价的一半,是新车的36.8%。

  建议缩短“限购期”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大部分车辆失窃的市民都反映,一年的“准购期”时间太长,出行成本也太高。民建成员虞钟华、沈传谷和杨谷涌在近日提交至市政协的“社情民意”中提出,如今公安系统全国联网,信息传递快,完全可以灵活调整“准购期”,以提高工作效率。

  “社情民意”建议:将“准购期”调整为六个月,并在控制助动车总量上发挥网上作用,“准购期”后开出购车证明可与注销期同步运作,即获得新车牌照的同时,原牌照当即作废归档备案。相关部门也可先与失主签订合约,如果买了新车,一旦找到原车,失主必须委托有关权威部门进行拍卖,其资产归原车主,并且强调每人只准许拥有一辆助动车。

  沈传谷还建议,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助动车销售企业、交易场所和废旧物品收购站的监管力度,经常出击“组合拳”,整治盗窃助动车辆的非法交易行为。

   限购是为控制车辆总数

  

  “本市助动车失窃更新细则”规定,失窃车辆自登记之日起一年后,车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失窃更新登记表”,到车辆管辖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非机动车管理所办理手续,方可购买新车上牌。

  据有关人士介绍,制定一年期限,主要是基于控制燃油助动车的发放总量和环境污染,也可避免购买新车的额外花费,目前缩短的可能性比较小。

  在本市销售的助动车品牌主要有“永久”和“呈捷”两种品牌。对于失窃后的二次购买,记者从本市非机动车管理所了解到,并没有“只能按原先购买品牌购买”的说法,市民仍可以自由选择品牌或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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