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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小区不过百米将建垃圾中转站,居民因不知情告上法庭,而在维权过程中,探求真相遭遇诸多曲折 居所之侧现污染 公众为何知情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5日13:26 中国环境报

  本报记者 步雪琳

  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莱茵河畔小区南侧一路之隔,有一片杂草丛生的空地。站在这片空地上,可以看见小区居民家里的漂亮窗帘,也可以听见紧挨小区的幼儿园内孩子们嬉闹的笑声。前不久,莱茵河畔小区的5位业主受小区574户居民委托,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告上了法庭,原因就是开发区管委会批复在离居民小区这样近的这块空地上建设垃圾中转站,居民要求撤销规划许可证。而更让莱茵河畔小区居民愤慨的是,“这么大的事,我们事先竟然一点也不知道。”一位勘探工程师手拿规划图纸告诉我们:“这里将要建一座综合建筑即两个设施楼,其中一座设施楼地下一层为垃圾处理站,亦庄开发区地区的垃圾都将要送到这里进行处理。”——莱茵河畔小区论坛上的网友发帖得知这片空地上要建垃圾处理站源于发帖的莱茵河畔小区居民散步时偶然的发现,消息传出,原本安静的小区立刻炸了锅。居民调查得知,这块建设用地规划面积1.9万平方米,日处理垃圾50吨。“坚决反对!”“小区周边要建垃圾站实在是荒唐,坚决抵制!”……莱茵河畔小区的业主们纷纷跟帖表示不满。“如果在这里建垃圾中转站,简直就是让500多户居民与垃圾‘零距离’生活,不但生活环境受到污染,噪声、蚊蝇和异味也会给我们的生活造成不便。”一位业主说。“居民区肯定要建垃圾站,但是这么大型的垃圾中转站建在离居民区这么近的地方,每天的垃圾车来来回回就要有多少,对环境能没影响吗?”小区业主李先生表示,自己当初在这里买房子,就是看中这里的环境好,现在家门口就要建一个大的垃圾中转站,让自己心里的反差太大了。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第4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及二次转运站宜位于城市规划建成区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及城市水系的下游,并符合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但是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刘先生无奈地说:“这块空地正好在小区的东南侧。众所周知,在北京这样的北方城市,夏天几乎都是刮的东南风,垃圾场如果建成,正好位于小区的上风位置,气味和病菌是不可避免的。”而且,这块空地的东侧紧邻的是一家集贸市场,小区居民几乎每天都是在这里购买蔬菜、水果等生活必需品。小区居民认为,垃圾站与集贸市场如此之近,肯定会对集贸市场的卫生情况带来影响。5名原告之一的闫先生就住在正对着这片空地的楼上,而且闫先生的孩子就在小区边的幼儿园里入托。“这个幼儿园里有200多个孩子,幼儿园旁边还有一个小活动场,都离这块空地不超过百米,垃圾中转站和每天来往的垃圾清运车会给孩子的健康带来多大的隐患!而且,我们的房产也会因此贬值。”闫先生不满地说。直到法院开庭时,我们才看到垃圾中转站的建设方案,才知道项目的具体情况,之前反复查找,有关部门就是不让看。和谐社会就是要公开、透明,这是我们起诉的主要原因。——原告闫先生“要在这片空地上建垃圾中转站的消息我们以前根本不知道,听说以后我就到居委会去打听,连居委会都不知道。开始我们以为就是建个居民区里那种小型垃圾站,只处理我们小区的垃圾,后来问到物业,才知道要建一个大的垃圾中转站,整个开发区的垃圾都要运到这里来处理。”李先生说。与李先生到物业打听消息相比,刘先生等业主代表到有关部门查询相关消息更是颇费周折。“为了合法反映广大居民的想法,了解规划详情,我们业主委员会先后两次向开发区主管部门进行信访申诉,要求就规划兴建垃圾站一事进行公示、听证。但是,信函一去就如石沉大海。不得已,我们居民代表到首都规划委员会信访办递交信访函,才得到答复,确证开发区规划局已经批准兴建这一垃圾站的规划,并提示根据《行政诉讼法》,公民有权查阅政府部门做出的行政规划。”但是,据刘先生介绍,当业主代表来到开发区规划局要求查阅、了解垃圾站规划内容时,被告知这一规划已经移交开发区城建档案馆,规划局没有这份文件。而到开发区城建档案馆要求查阅规划文件时,又被告知没有收到。“向公众披露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本来是政府部门的职责,他们没有做到,我们找上门他们还不理,屡次上访,查资料都查不到。”现在提起这件事,刘先生依然感到十分气愤。又一个召开业主大会的晚上,一筹莫展的居民代表们又坐在一起讨论这个让他们摸不到头脑的垃圾中转站。投诉无门,要求对话的愿望一再破灭,无奈之下,全体居民自发签字,提起行政诉讼,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法庭之上,开发区管委会解释说,规划面积1.9万平方米不是全部建设垃圾中转站,而是要建设6栋楼,垃圾中转站只是中间一栋楼的一层,与小区之间还有一栋6层高的物业楼,正好与小区之间形成阻隔,“真正受到影响的是物业楼。”管委会代理人表示,垃圾站的建设还将使小区的垃圾处理能力增强,让小区环境更好,居民是受益者,因此,这一规划不属于召开听证会范围。另外,管委会认为,垃圾中转站的面积只有800平方米,而且是全密闭清洁站,与小区楼间距超过80米,符合规定,不必进行环境评估。但是,小区居民对开发区管委会代理人提出垃圾站建设与居民们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甚至对居民有益的观点并不认可,“这片空地荒了4年了,遍地垃圾,都没有整治好,以后的垃圾中转站就能管理好?”而且记者采访的环境法专家也表示,这么大的项目,肯定要进行环评。和谐社会首先是要有良好的沟通,这是政府处理公共关系的问题。但是现在却没有合理的渠道,能够保证公众与政府之间顺畅沟通。——业主李先生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莱茵河畔小区起诉开发区管委会的案件由垃圾中转站对环境的影响引发,却在更深层次上反映了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不能得到保障的情况。刘先生认为,像这样对小区居民生活产生直接影响的项目,应该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该公示向大家进行说明,开听证会征求大家意见,如果都做到位了,大家都能理解。李先生对记者说,政府部门应该在规划建设垃圾中转站的时候就把详细情况跟大家说明白,比如建设垃圾中转站会带来哪些问题、政府采取了哪些措施、还面临着哪些困难等,这都要让大多数人知道。“情况都清楚了,大家才能做出理性判断,心里才能踏实,就不会这么激烈反对。”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专家王灿发教授指出,如果这个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按照要求,就有公示以及征求公众意见的环节,就能实现与公众的沟通。对于可能产生污染的项目,更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谨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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