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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约人绑工头讨医药费领刑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6日09:16 云南日报

  一名男子在工地上做工时,因琐事与一工友发生纠纷而受伤,便认为工地应该对此事负责,承担他的医药费。于是叫来兄弟、朋友将工地负责人绑架,然后向工地索要4万元赎款。近日,官渡区人民法院以绑架罪,依法对涉案人员作出了审判。

  去年8月23日,谢某在大板桥工地张家坡打隧道时,因琐事与工地领班发生了口角,由争吵升级为肢体上的冲突。受伤的谢某认为工地应该承担自己的医药费,就打电话叫来自己的两个亲兄弟(在逃)及朋友余某、覃某、钟某、肖某等7人,乘坐一辆白色面包车来到工地,强行将工地的负责人游某带走,并将其关在日新村一旅社内。

  在旅社内,谢某等7人将游某的手机、钱抢走,同时拿着钢管、匕首威胁说:“快点打电话给施工单位的吴老板,让他打4万元到我们账户上,否则有你好受的!”无奈之余,游某只能给吴老板打了电话。吴老板接到电话后,怕游某受到伤害,所以一边将钱汇到了谢某等人指定的账户上,一边向派出所报了案。8月24日下午,谢某等人将钱取走后,便将游某放走,之后几人迅速逃离了旅社。当天,根据被害人游某的指认,在日新村办案的民警将谢某、余某、覃某、钟某、肖某抓获。

  法院认为,5名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绑架罪,谢某在整个作案过程中,主动邀约其他几个被告人,实施控制被害人行为,并索要赎金,起到了主要的作用,系主犯,依法判处谢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其他4人系从犯,判处余某、覃某、钟某、肖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千元。

  本报记者 刘玲玲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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