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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游戏移到生活中 三成未成年人犯罪缘起网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6日10:31 温州新闻网

  温州网讯 随着网络文化的普及,因网络引发的犯罪在未成年人犯罪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昨天,鹿城区人民法院一项数据统计显示:2007年1月至7月,该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0件,其中涉网犯罪29件,占26.4 %,同比上升9.3%。网络已成为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大黑洞,未成年人涉网犯罪现象,已经成为无法回避的社会问题。

  没钱上网去抢劫

  在审结的29件涉网案件中,案件类型较集中。侵财案件18件(抢劫11件,盗窃7件),占全部案件的62.1%,居首位。侵财犯罪基本上是因为这些孩子长期沉迷网络,没有经济来源,为了能续续上网,不少孩子选择了偷窃、抢劫。他们平时散居在各个网吧里,有事时通过QQ相互联络迅速集结,有的偷、抢来的财物也是在网上通过QQ联络销赃者。网络既是他们犯罪的诱因,也成了犯罪的媒介和工具。未成年人小兵(化名),通过网络认识了一名女网友,去年11月2日晚11时许,他在市区双屿发现被害人黄某与该女网友在一起,便产生了谋取黄某财物的念头,而后伙同他人对黄某实施抢劫,得手200元。

  聊天引发伤害案

  因网上聊天等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居第二位,共5件,占17.2%。

  该院审结的29件未成年人涉网犯罪案件中,共同犯罪占大部分,共23件,占79.3%。这些共同犯罪随意性较大,成员大多临时组成,既有与成年人(一般刚成年)一起作案,也有与未成年人进行结伙作案,少则两人,多则近10来人。2006年9月12日晚8时许,1990年出生的小旭(化名)等4人在市区一游戏室门口发现5位被害人手里提着新鞋经过,顿起歹念,临时纠集同伙共9人强行将被害人带至一旅馆内进行威胁、搜身,获得手机两只,现金97元。一周内,警方在市区某网吧和某旅馆里将该9人抓获。

  其审结的29件未成年人涉网犯罪案件中,失学、辍学的42人,占87.5%。文化程度较低,大多是初中文化,占94%。在校学生6人,占12.5%。

  正确引导很重要

  鹿城区人民法院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少年庭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了分析,指出未成年人对事物的认识肤浅简单,辨别是非能力差,做事不计后果,沉迷网络后极易受到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的影响,走上犯罪道路,是原因之一。

  这些未成年被告人中,很多流连于“黑网吧”,迷恋网络游戏。在暴力决定一切的虚拟世界,施虐者通过打打杀杀获得“金钱”、“装备”而“升级”,他们潜移默化地将虚拟世界中的暴力游戏转移到现实生活,把犯罪当游戏“玩”,没钱上网就去偷去抢。未成年人小汪(化名)无业,平时游手好闲,沉迷网络。2007年1月25日晚11时许,伙同其他6人事先预谋、踩点并购得西瓜刀,准备对市区一电子游戏室进行抢劫,途中被巡逻人员抓获。

  同时,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网吧管理不到位、网络监管不力等成为青少犯罪的诱因。

  鹿城区人民法院少年庭法官指出,在严厉打击“黑网吧”的同时,各网吧要严格执行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有关规定。但禁止青少年上网,并不是彻底解决青少年涉网犯罪的根本之道。关键在于社会、家庭等引导青少年正确认识并合理使用互联网。杜笑铃 包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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