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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货司机出示假证诈骗 10多万元货物下落不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6日11:46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汽车货物运输公司的工作人员仅凭犯罪嫌疑人自己出示的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就将价值十多万元的货物轻易地委托其承运,结果货物下落不明,再一查所有的证照都是假的。近日,南京发生了好几起类似的案件。

  南京市公安局公交治安分局安警官提醒,各货运公司在做业务时,对这种新出现的诈骗方式要引起足够的重视,防止被骗。

  9月14日中午12时许,一名40岁左右自称“刘某某”的男子,来到南京仙林汽配城一个汽车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配载部,见黑板上写有10吨聚丙烯白色塑料粒子要运送到无锡的业务信息,就与配载部的张师傅商谈运输这些货物的事宜。很快,双方就签订了货物运输协议书。2小时后,刘某某开着一辆大货车到指定的某物流公司仓库,将价值12万多元的10吨聚丙烯塑料粒子提走起运。第二天上午8时许,当无锡的货主来电询问货物为何还未送到时,感觉非常意外的张师傅就拨打刘某某的电话,却始终是关机,根本就打不通。张师傅报警后,民警查明刘某某的手机号码无机主登记资料,而且在与货运公司签订协议时出示的车辆行驶证和刘某某驾驶证,均是伪造的套牌手续。无独有偶,9月6日下午4时许,南京公交治安分局共青团路查报站的民警截获了一辆满载货物的车牌号为苏A422XX的东风厢式货车。经查,驾车人赵某和陈某于8月3日盗走该车后,用伪造的车牌证与某货物运输公司签订了承运协议,准备将价值10万元的货物变卖。

  安警宫介绍,此类手段的案件目前发案还不多见,犯罪嫌疑人利用汽车货运公司在承运环节上存在的捅洞实施犯罪,是一种新型的诈骗形式。有以下特点:一是诈骗嫌疑人盯上的货物一般都是价值高、销路好的产品;二是在运输的费用方面出价不,高,比较优惠;三是当天或者当场签订运输协议就希望立即装货起运,不拖延多长时间;四是在商谈中,用伪造的身份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来担保,留下的电话号码也无法查到本人;五是不需要货主跟车和货运公司派人押车。

  安警宫提醒货运公司、企业的业务人员在做生意时要提高防范意识,最好能相对固定一些长期的、熟悉的、信誉比较好的承运合作伙伴,同时在遇到陌生的承运人时,对他们的身份和其出示的相关证件要注意认真仔细地甄别真伪,有条件的可以派人押车,或者建议货主跟车。收藏此页 | 打印此稿 | 关闭窗口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交治宣 罗双江 编辑:唐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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