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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15米范围内不得占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6日13:07 新闻晚报
□记者杨冬

  晚报讯记者昨天从市政部门获悉,市政局将采取五项措施,优化步行及非机动车通行道环境。其中,到2009年底前,将完成中心城区和部分近郊区占用人行道的“七类设施”的专项整治,今年12个中心城区及部分近郊区各完成10条(段)重点主干路及主干路相交路口的整治,困扰市民已久的“人行道设施设置不合理”问题将有望得到解决。

  据介绍,这七类设施包括电话亭、书报亭、非机动车停放亭(点)、公共交通站亭、出租车扬招牌、阅报栏、流动厕所等。有关人士表示,依照新颁布施行的《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今后,在距离路口15米的范围内,都不允许设置上述所规定的设施。

  此外,市政部门还将加强中心城非机动车交通规划,研究完善廊道、通道、休闲道三类非机动车通行道路规划;深入实施市政道路三年整治行动,至2009年底,计划整治城市车行道710万平方米、人行道234万平方米、公路1797公里;加快建设城市公交专用道,计划到2010年建成公交专用道300公里,今年年内计划新建32公里;做好路名牌更新工作,已完成虹口足球场周边道路路名牌更换,计划年内完成万体馆、江湾体馆、五角场环岛等地区新型路名牌安装工作,力争在2009年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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