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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抬自家古碗最后竟成买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7日01:20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 为了拍卖掉一只明朝宣德年间的天价古碗,郝先生夫妇亏大了———先是古董碗受损维修费用昂贵,接着自己当“托”以360万元拍得自家古碗,还被法院判决支付拍卖行佣金36万元。在这些纠纷都解决后,郝先生夫妇仍未拿回这只贵重又多事的古董碗,只得再次诉诸法律。昨天,静安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360万元买自家古董

  郝先生夫妇专门从事艺术品投资收藏。2005年4月,郝先生将他与妻子共有的一只明朝宣德年间的“紫金釉暗花云龙纹碗”委托嘉泰拍卖公司进行拍卖,双方约定佣金为成交价的6%。

  6月5日拍卖会当天,经过数轮竞价,“100号”以最高应价360万元竞得该碗,当场由郝先生签字确认成交。郁闷的是,这“100号”不是别人,正是郝先生的妻子张女士。因郝先生夫妇拒付佣金,嘉泰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佣金36万元。2007年4月,市一中院终审判决郝先生夫妇支付嘉泰公司36万元佣金,后两人在强制执行中履行了付款义务。

  古碗引发连环诉讼

  郝先生夫妇俩的损失并不止上述36万元佣金。早在2005年拍卖前的预展期间,这只贵重的古碗就受到损伤,口沿处釉彩被部分刮坏。因修理费用昂贵,郝先生夫妇将嘉泰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4万元。而嘉泰公司也起诉郝先生,理由是古碗成交后,拍卖行除了要收买主张女士10%佣金外,卖主郝先生也应支付成交价的6%佣金。

  后经庭外调解,2007年6月11日,郝先生放弃了古碗的赔偿金,而嘉泰公司也放弃了6%佣金,双方各自撤诉,所有争议一笔勾销。可是时间又过去3个多月,那只天价古碗仍在嘉泰公司处,郝先生委托律师去取也未果,只得再度为这只多事的碗打其官司,要求嘉泰公司物归原主。

  要取古碗得亲自上门

  昨天,嘉泰公司未到庭,只有此前提交给法院的一份答辩状,法院只得缺席审理。

  郝先生夫妇的代理律师王嵘表示,双方因拍卖产生的三起纠纷或经法院判决,或自行和解撤诉,事情均已平息,嘉泰公司无理由继续占有这只高档古碗,理应无条件交付。

  法官当庭宣读了嘉泰公司的答辩状:纠纷解除后,公司就通知郝先生夫妇亲自来公司领取,但这只碗一直涉及争议,诉讼涉及的标的也很大,郝先生夫妇应当面前来亲自验收领取比较合适,不宜委托代理人代领。时至今日,郝先生夫妇也一直未能前来领取。另外,嘉泰公司认为,郝先生夫妇故意滥诉,目的是要他们承担诉讼费用。最后,嘉泰公司还强调:“欢迎郝先生夫妇亲自到公司领取该碗。”

  法院将择日判决。作者: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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