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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流公司以年审要挟挂靠车辆 被责令改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7日08:47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杨平 通讯员谭伟 实习生柳叶许一舒)货车挂靠物流公司经营货运,物流公司让车主交三种保险费,不交就不年审,无法营运的车主周阳春先生为此苦恼不已。

  周阳春称,去年9月,他买了一辆载重1吨的货车,挂靠汉阳王家湾金龙路一物流公司经营货运。去年他交了保期一年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保险(简称“三险”)。

  今年9月上旬,“三险”到期,物流公司要求再交“三险”共计3050元,而交管部门称,只需交1200元“交强险”,车就可年审。但物流公司表示,不交钱就不给办年审。这十多天来,周先生的车一直无法营运。

  对此,该物流公司保险业务负责人表示:“交强险”最高保金6万元,若赔偿金超出6万元时,作为第一法律责任人的物流公司,需付超出部分。虽公司有权向车主追偿,但很麻烦,所以让车主统一买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险。

  但周阳春表示,物流公司统一买保险,比在外面买贵800元,“他们就是以年审相要挟,赚取800元差价”。

  市运管处办公室副主任吕作武受访时称,因年审只对公司,保险金弹性大,才造成部分货运公司将保险和年审捆绑收费的情况,运管处曾再三强调该行为违规。如货运车辆没按时年审,将追究货运公司责任。他介绍,武汉约有货车7万多辆,物流运营公司1万余家。货运司机在与挂靠公司签订合同时一定注意合同条款。

  汉阳十里铺工商所所长祝道勇昨证实了此事,他称,根据有关规定,第三者责任险是商业性保险,当事人可根据需要自由选择保险公司投保。该公司与周的合同中,未具体约定被挂靠方交后两种保险和保费数额,该公司做法不当。

  经调解,周阳春交了“三险”共计2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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