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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杉遮光 砍树换来数万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7日17:52 新民晚报

  水杉影响住宅采光通风,居民多番投诉之后,见问题仍没有解决,于是自己动手。树木被砍了,房间亮堂了,代价是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和3.7万多元的罚款,这让家住黄浦区黄家路99弄南花苑小区的董先生感到“冤枉”。

  采光通风受影响

  董先生所在的居民楼东侧紧靠小区围墙,围墙和房屋之间原本栽种着十多棵水杉。据他说,水杉最茂盛时,他家东面窗户的防盗栏都被树枝包围了,虫子顺着树叶爬到房里,秋季还有落叶不时来“光顾”。当然,最受影响的是采光和通风。2005年,董先生就开始向物业反映此事,虽然当年8月份迁移了5棵水杉,但他觉得影响仍然存在。

  之后,董先生继续向物业、绿化等相关部门反映此事。2006年11月,物业的上级单位上海南房集团书面回复董先生,水杉确实过高,影响了通风和采光。另外,物业已经将此事转告业主委员会,后者开会讨论后决定修剪围绕董先生家的10棵水杉,物业已把讨论结果送达集团下属的绿化养护部门,近期就将安排修剪。

  自行砍伐被罚款

  但令董先生不解的是,直到2007年6月,他始终没有见到有人来修剪,多番询问物业管理员,对方说还要等批文。董先生说,当时还有一名管理员对他说:“要不你自己想办法吧。”于是,6月上旬的一天,他找来几个朋友,砍伐了十多棵水杉树。8月7日,一张来自黄浦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交到了他的手上,董先生因违反了相关规定,被处以罚款37090元。

  董先生觉得,自己的行为固然有错,但也是相关部门“不作为”在先,毕竟他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对此,物业赵经理表示,业委会结果送出去之后,接下来的事情就不归他们管了。另外,物业管理员从未说过让董先生“自己想办法”之类的话。南房集团下属绿化公司的刘经理则解释说,他们接到讨论结果后,已经派人去修剪过多次了,“绿化养护有相关规范,修剪的幅度要控制,修太多不但会影响树形和生长,其他居民也会有意见。像水杉,就只能修剪侧枝,修‘头’是不允许的,否则就变成砍伐了,性质就变了。”

  必要程序须遵守

  全体业主共有的树木影响了个别人的采光,砍还是不砍,成了一个大难题。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绿化条例》规定:居住区绿化应当合理布局,选用适宜的植物种类,综合考虑居住环境与采光、通风、安全等要求;但禁止擅自砍伐树木。记者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处理类似事情,一定要遵循必要的程序。上海市绿化局投诉热线的工作人员介绍了如下流程:

  1.业主向物业提出要求

  2.物业转告业主委员会

  3.业委会开会讨论,通过后制定出方案(修剪、迁移或砍伐)

  4.修剪:书面方案送达绿化养护部门,同时交区绿化局备案后,即可由绿化养护部门执行;

  迁移或砍伐:书面方案交绿化局审批,须经批复之后,才能由绿化养护部门执行。

  本报记者徐轶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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