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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为邻 砌墙隔臭占路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7日17:52 新民晚报

  与垃圾箱房为邻,七旬老夫妇每日遭受恶臭、蚊虫的夹攻,无奈搭建了一堵墙“隔臭”。但是,这堵墙因占据了人行道,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而勒令拆除。家住嘉兴路285号的这对老人因此致电本报求助。

  昨天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陈老伯夫妇俩的房子是沿街的老式房子,隔壁就是283弄,垃圾箱房就在弄堂口。此时,老两口家中还没有多大的臭味,陈老伯说,这是因为早晨刚刚有人来清理过:“一到晚上,垃圾就满出来了,脏水流得到处都是,一股酸臭味。”老人指着门边的一只小香炉说,插在上面的是檀香,特地放在这里驱散臭味的。

  据老人说,嘉兴路上有很多饮食店和盒饭铺子,每天会产生大量的垃圾。原先附近有6个垃圾箱房,现在只剩下这一个独担重任,周围几百户居民外加饭店、排档都用它。果然,记者等了20分钟后,有2名身着白色工作服的人提来了好几桶垃圾。垃圾箱房不仅臭,一到夏秋季还招来大量蚊蝇,“有时候,房间的天花板上叮满了苍蝇,看了直起鸡皮疙瘩。”

  为了“隔臭”“挡虫”,几年前,陈老伯先在垃圾箱房和自家门口之间的人行道上竖起一块木板,不久之后,又改成了一堵高约2米的水泥墙,上面再加一块1米多高的木板。这样一来,人行道被“拦腰一刀”切断了。由于嘉兴路沿街房屋目前正在维修,这堵“隔臭墙”属于违法建筑,必须拆除。

  昨天上午,嘉兴街道城管科的王科长又一次上门劝说老人。她提出,拆除“隔臭墙”后,可以在隔壁弄堂口砌半堵墙,另一半再安装一扇铁门,白天铁门打开,可以起到与现在同样的效果。但老人认为这治标不治本,坚持要把垃圾箱房迁走。王科长表示,街道将与老人再沟通,力争找到一个满意的方案。

  实习生许明本报记者徐轶汝

  

垃圾为邻
“隔臭墙”成了“占路墙”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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