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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怒诉妈妈要求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8日03:19 新闻晨报

  □记者李晓明通讯员吴艳燕

  晨报讯因前妻贝倩(化名)在电视节目“心灵花园”中道出儿子是非婚所生的秘密,栋兵(化名)一怒之下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自己几年来支付的抚养费和精神损失费。近日,市二中院对这起颇具戏剧性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终审宣判,维持原审法院作出的由贝倩向栋兵赔偿经济损失1万余元及精神损失费2万元的判决结果。

  2005年8月,贝倩与栋兵因性格不和经法院判决离婚。当时年仅一岁的儿子被判随贝倩共同生活,栋兵每月支付抚育费300元,直至孩子成年。

  去年7月,在电视台“心灵花园”节目中,一女嘉宾讲述了自己曾背着丈夫与他人非法同居并生下儿子的经历,同时还道出当初为给孩子名份向丈夫撒谎,使丈夫误认为儿子是亲生的秘密。这期名为《爱,令我迷失方向》节目播出时刚巧被栋兵看到,尽管节目中的嘉宾女子始终脸戴面具,但栋兵一眼认定就是自己的前妻贝倩。于是,气愤的他诉至法院,要求贝倩赔偿“儿子”出生至今的医院接生费、抚育费用等合计2.2万余元及精神损失费5万元。

  为证明“儿子”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栋兵要求进行亲子鉴定,但贝倩以孩子年幼为由拒绝了。同年12月,经司法鉴定中心将节目中女嘉宾所出示的日记与贝倩所写的字据作笔迹鉴定,得出两者字迹为同一人所写的结论。

  由于贝倩既没有提供证据推翻她在电视节目中所作陈述,又拒绝做亲子鉴定,原审法院推定栋兵与“儿子”之间不存在血缘关系,判令贝倩赔偿栋兵经济损失1万元及精神损失费2万元。贝倩以笔迹鉴定有误为由,提出上述。

  市二中院审理后认为,送交鉴定的检材笔迹虽来自节目中有关“日记”的画面,但该笔迹是以图像作为载体所反映的客观物体,鉴定机构以此为检材并无不妥,贝倩也没有证据推翻自己在电视节目中所作陈述与事实有所出入,因此,法院认定栋兵无须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在孩子生父未出来认领亲生儿子之前,应由贝倩负担全部抚养义务,并对栋兵之前所支付的抚养费用作出补偿,维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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