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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短信报检申报人要备案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8日03:28 台海网
10月8日起,厦门检验检疫局将对电子转单手机短信申报业务的申报人实行备案制度。 厦门检验检疫局提醒报检企业,务必提前办理好备案手续,才能开通手机短信申报业务。9月30日前完成备案的,可于10月8日起开始申报业务。10月8日后备案的,须待备案完成后方可开通。办理备案的有关要求,可登录厦门国检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xmciq.gov.cn)查阅。 (香卉辉 林鸿兵 李灿林)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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