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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农产品将减免检验检疫费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8日07:40 深圳特区报
出口农产品将减免检验检疫费 深圳供港鲜活产品可享受优待 【本报讯】(记者吴德群实习生邹文平通讯员林晓平)深圳检验检疫局昨日透露,从10月1日起,出口农产品将免收或减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包括供港鲜活在内的深圳农产品出口将在减免之列。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2007年10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对实施法定检验检疫的出口农产品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深圳检验检疫局负责人表示,此次涉及减免收费的产品种类多,范围广,涵盖未加工、初加工和深加工的农产品约1800多种。据统计,包括供港鲜活产品在内,每年有超过100万批的农产品经深圳口岸出口。实施减免收费后,每年经深圳口岸出口的农产品将减少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约4000万元。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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