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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戾凶手奸杀一人砍伤同伙 发廊血案凶手执行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8日08:45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杨建林 通讯员杨红)柳江县农民韦冠发与同伙到柳州市和平路一家发廊“找乐子”,期间韦起歹意,在发廊内实施抢劫、强奸并杀死一人。而韦冠发指使同伙行凶时,竟然嫌同伙动作慢,还挥刀砍伤同伙。昨日上午,韦冠发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韦冠发今年34岁,家住柳江县里高镇果郎村。2005年6月27日晚10时许,韦冠发与同伙雷日泉来到和平路和平一区2栋黄美青所开的发廊,要求按摩。黄为韦冠发按摩,发廊小工罗某某则为雷日泉按摩。期间,韦冠发向黄美青索要钱财,并拿起一张方木凳向黄头部砸去,木凳砸烂后又用携带的砍刀砍黄的头部,将黄砍倒在地,抢走后者掉在地上的小灵通一部。

  随后,韦冠发指使雷日泉对罗某某进行搜身,另抢走手机一部。因嫌雷日泉动作慢,韦还很冲动,持刀砍击雷左膝部一刀。此外,韦冠发又将罗某某强奸,并用另一张方木凳猛砸罗的头部,木凳砸烂后继续用砍刀朝罗头部砍了数刀。看见罗倒地不动后,韦冠发与雷日泉逃离现场。

  案发一个小时后,柳州警方将潜逃回柳江的韦冠发、雷日泉抓获归案。

  经鉴定,黄美青已死亡。柳州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定韦冠发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和故意伤害罪4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韦冠发不服提出上诉,自治区高级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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