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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荣获国家卫生县城称号授牌仪式今日举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8日09:27 云南日报

  

石林荣获国家卫生县城称号授牌仪式今日举行

  巴江河新貌

  

石林荣获国家卫生县城称号授牌仪式今日举行

  昔日巴江河

  (石林外宣部供图)

  今天,石林彝族自治县将举行“国家卫生县城”的授牌仪式。继成为首批国家五A级旅游景区后,石林这张云南名片再添光彩。据介绍,9月10日,国家卫生部网站公布,石林县被全国爱卫会命名为“国家卫生县城”。据悉,石林也是继罗平和蒙自之后我省第三个获此荣誉的县城。

  石林高分通过评审

  为了打造一个生态旅游城市,石林县从2001年开始就正式启动了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工作;2005年,“创卫”全面推进;2007年初,石林县正式申报国家卫生县城,“创卫”进入攻坚克难和冲刺阶段,并提出了“集全民之智,举全县之力,全民参与创卫”的口号。今年8月20日,石林“创卫”申报材料得到了98分的高分,顺利通过全国爱卫会评审。9月10日,石林正式被命名为“国家卫生县城”。

  领导预交

  “创卫”保证金

  为了助力“创卫”,石林县创造了“预交责任保证金制”以落实责任。县长与县“创卫”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签订“创卫”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目标和工作任务外,石林县还实行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预交责任保证金制”: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交纳保证金1000元,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交纳保证金500元。对按时完成“创卫”指标任务的如数退还保证金,而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未按时完成“创卫”指标任务的则作出通报批评、停职检查直至免职处理等处罚。

  此外,还有14名特聘的“县城环卫监督信息员”,分7个小组分片分段挂牌监督县城环境卫生。

  记者 纳梦月(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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