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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摔进路坑获赔三万五 施工单位和老太都满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8日10:25 温州新闻网

  温州网讯 79岁的林老太太跨出家门就摔在了一个坑里,这算谁的责任?老太太一纸诉状将挖坑的道路维修施工单位告了。近日,在鹿城区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老太太获赔3.5万元。

  今年4月,三官殿巷道路改建,该巷路面全部开挖,路上大坑小坑的。林老太太就住在这条巷里,5月14日下午,老太太出门买吃的东西,她根本没有注意到家门口有大坑,一脚迈出院门,就跌进了坑里。老太太被送到市二医住院治疗,医院诊断为“左股骨颈骨折”。5月18日,医院为老太太做了一次人工半髋置换手术,手术很顺利,但老太太年老体弱,恢复非常困难。

  林老太太是个低保户,因为房子拆迁而住到三官殿巷。这次进医院花费2万多元,这对她家里来说是个巨大的负担。在律师的帮助下,老太太一纸诉状将修路的施工单位——浙江金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赔医药费等共6万元。

  得知自己被告后,金牛公司觉得很冤枉,因为他们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在修路的时候挂上了警告牌,配备了保安人员,还张贴了施工许可证和施工通知,提醒居民注意安全或绕道通行。不过从人道主义立场出发,该公司愿意给于一定的经济补偿。

  “应该说施工单位有责任,因为施工单位修路而开挖了路面,这是造成老太太摔伤的原因,但老太太自身也有一定责任。”该案审判长胡剑姑说。在她的主持下,双方态度都很好,很快达成一致意见,由金牛公司一次性赔偿林老太太医疗费和伤残补助金等共3.5万元。孟鹏 璐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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