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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校学生在酒吧实习遭服务生强奸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9日11:05 厦门网
商报讯 前来我市一家酒吧实习的艺校二年级学生小艺(化名)喝醉酒后,被酒吧一男服务生带回宿舍并趁机强奸。记者昨日从湖里区法院获悉,这名男服务生被判刑4年。 小艺今年18岁,是广西一家艺术学校二年级的学生。今年3月中旬,小艺只身来厦,在同学的介绍下,到我市一家酒吧唱歌。令她没有想到的是,来实习的第二个月,她失身了。 今年4月5日5时许,小艺陪客人喝酒,醉得一塌糊涂。服务生章某松见状,将她扶进一间包厢。想着衣着暴露的小艺,欲火难耐的章某松一直在包厢门外徘徊,这一举动令清洁工余女士很诧异。她问章某松为何不回家,章某松说要等小艺,并谎称小艺住在他隔壁。 随后,章某松将小艺扶进电梯,打了一部车,直接回了自己在本市后埔的暂住处。将小艺扶上床后,章某松迫不及待,扒开小艺的衣裤。小艺一觉醒来,发现身旁躺着一丝不挂的男子,大吃一惊,细看一下,竟是酒吧的男服务生。发觉下体很痛,小艺意识到自己被身边这个男的强奸了。 当天晚上6时许,小艺将此事告诉了酒吧经理,报了这名男服务生的工号,并坚持要报警。原来,小艺还不知道这名男服务生的名字,也没有和他说过话。她认为,这个男服务生毁了她,她还是个处女。经医院证实,小艺的处女膜多处擦伤。 对于酒吧经理的质问,章某松终于承认强奸了小艺。但在庭审中,他还大言不惭地说,小艺酒后还很清醒,与他回到暂住处后,一直摸他的胸部,他才忍不住与她发生关系。 但他的辩解意见,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认为,章某松趁小艺酒醉无意识的情况下,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其行为非常恶劣,已构成强奸罪。(来源:厦门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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