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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骗了800余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9日11:3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小乙通讯员张娅高延文实习生颜妍)打着所谓“转让股权”和“投资”“乌鸡项目”的名义,采用夸大收益和股权担保等手段,非法集资诈骗1190余万元,导致879名群众上当受骗,其中主要是老年人。昨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特大集资诈骗案作了终审宣判,维持一审法院对贺先文判处有期徒刑15年,罚金30万元的判决。

  高额回报为诱饵

  杨凌华西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华西绿化公司)于1999年注册成立,贺先文时任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在此期间,贺先文筹备设立杨凌华西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西股份公司)。2001年至2002年12月间,贺先文为获取资金,便以华西股份公司成立后将要上市并能获得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预售华西股份公司股票。2002年12月,在贺先文的操控下,华西绿化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利用其余挂名股东的虚假出资注册成立了华西股份公司,由贺先文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遂后,贺先文在未取得国家证券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虚构与实际状况明显不相符的公司业绩及其前景,以转让华西股份公司股权的名义,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

  老年人是主要受害人

  期间,贺先文以华西股份公司和华西绿化公司的名义,将公开招聘来的业务人员安排到西安市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家属区等地,以老年人为主要对象,散发内容多处不实的宣传资料,并向投资者承诺,公司股票未上市前,每年每股有0.3元的分红,还虚构华西股份公司股权已在原陕西省技术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事实,诱使部分群众购买了华西股份公司股票。

  2004年4月,华西股份公司非法转让股权的行为被证券监管部门查处后,该公司除向极少部分投资群众退股外,仍隐瞒公司已无还款能力的实际情况,与大多数投资群众签订了股权回购协议,并许诺如公司股票三年内未上市,公司将对售出的股权进行回购。此后,贺先文为继续获取资金,又以华西股份公司建设“乌鸡项目”的名义,采用夸大收益和股权担保等手段,继续诱使部分投资者对其公司进行投资。

  1000万余元至今无法追回

  通过以上转让股权和吸收投资活动,贺先文以公司名义向879名投资者集资款项共计1190余万元,其中转让股权涉及被害人657人,非法募集资金980余万元;“乌鸡项目”涉及被害人222人,非法募集资金208.264万元。

  2005年4月,贺先文将华西股份公司经营权转让给王某。贺先文将以上获取资金1190余万元,除案发前向部分投资者分红外,仅将极少部分资金投入到农业生产和“乌鸡项目”中,其余1000万余元均用于给业务员的高额回扣、归还其个人在开设公司过程中的借款、虚假出资所设立公司的经营费用以及贺先文本人及其亲属的借款等,至今无法追回。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贺先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违法“转让股权”和虚假投资“乌鸡项目”等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一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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