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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出台 包吃包住也不能低于85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30日10:27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今年3月份,安徽铜陵的小李来南京打工,现在雨花台区一汽配厂做勤杂工。当时厂里和小李签了一年的合同,合同中写明,“包吃、包住、月工资650元”。

  前两天,小李在看扬子晚报时,看到了这样一个消息:南京地区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涨了,从10月1日起,南京市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从750元涨到850元。按照报纸上说的,他每月应该至少拿750元,但现在只有650元。犹豫再三,小李找到老板。老板理直气壮地说:“政府是规定最低工资750元,我虽然只发给你650元,但我给你包吃包住。你想想,如果你在外面吃,一天至少得10块钱吧!在外面住,一个月300元总要吧?这样算起来,你一个月都1200出头了,已经远远超过75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了。”小李听老板的话,好像有一定道理,但回来想想,又总觉得不是这么回事。于是,他向本报咨询。

  南京金大律师事务所的陈卫东律师解答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中已经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通过补贴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内。也就是说,10月1日后,老板即使包吃包住,职工的工资也不能低于850元一个月。小李可以要求老板加薪,如老板拒绝,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陈律师还提醒广大读者,有些企业对职工实行的是月薪加提成的做法,但这种做法有个“底线”,就是月薪和提成加起来必须达到最低工资标准,即使这位职工这个月一分钱提成也没拿到。收藏此页 | 打印此稿 | 关闭窗口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吉启雷 编辑:唐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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