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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有喜”不能出行万元团费只退300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30日10:34 云南日报

  大假前突然发现怀了小宝宝 医生建议卧床不能出行

  熊女士:自己算不算“遇不可抗拒的原因”

  核心速读

  今天下午,市民熊女士盼望已久的巴厘岛之行就将起程,可小两口并不轻松——就在昨天,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因为出现先兆性流产迹象,医生建议她卧床休息,无奈之下只有选择不去,可旅行社告诉他们,一旦退团,两人10160元的团费只能退回300元。这让工薪阶层的他们,处在了两难的境地。

  临行前身体不适出行

  9月初,熊女士与先生报团参加月底赴印尼巴厘岛的6天游,每个人的团费是5080元。

  这几天,熊女士发觉身体有些不对,用验孕棒一测才知道怀孕了。昨日一早,先生陪她去

医院检查,医生说有先兆性流产的迹象,建议先卧床休息一周,然后再看情况治疗。没办法,熊女士只有让先生与旅行社协调退团。但旅行社答复,机票和酒店都已经订好了,如果现在退团,按照签订的合同顶多可以退还300元。这让熊女士夫妻俩仿佛哑巴吃黄连,虽然觉得旅行社这样做太不讲情理,但他们拿不出什么理由来反驳。

  退多少钱也没身体重要

  昨日上午10点,从医院出来后,熊女士和先生一直处于激烈的思想斗争中:退团就面临着近万元的损失;不退吧,冒着流产风险,而且去了巴厘岛也只能天天躺在宾馆……

  经过一番权衡,晚上7点,两口子决定退团,好好在家保胎!至于近万元的团费,熊女士说,她现在也没有精神跟旅行社理论钱的事情,“我多多少少接触过旅游行业,知道基本是要不回团费了。”她说,当初签订的是格式合同,很多条款规定得并不明细,现在退团才发现很多条款对自己不利。

  根据国家旅游局有关规定,旅行社与游客在出行前应签订详细的书面合同,一旦出现纠纷,合同是进行仲裁和调解的重要依据。熊女士说,如果按旅游合同来执行,自己无疑是理亏的一方,合同规定,退团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旅行社声称可以拿出那300元,其他费用都已产生。她不知道,自己的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算“遇不可抗拒的原因”?有没有什么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处理办法?

  业内人士说可退部分

  针对这样的情况,记者咨询了昆明某旅行社负责巴厘岛项目的马小姐。她说,按照国际惯例,熊女士拿着医院证明是可以退还部分团费的。她介绍,黄金周比起普通季节不同,机位和酒店都要求旅行社事前全额付款才能预订;对于退票、退房,各航空公司和各酒店有自己的规定,一般不予退款。但熊女士起码可以退还机场税和餐费,昆明到巴厘岛的机场税根据航空公司不同,每人大概在700元到900元不等。

  为此,记者还咨询了云南省旅游质检所和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首先要依照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来协商、解决,游客出现特殊情况,旅行社有义务将退团的损失降到最小,产生的手续费、订金等费用应该由游客承担。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春光律师认为,虽然双方的旅游合同关系已经成立,但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解除的。熊女士的情况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不过由于旅行社在此事上无过错,因此对旅行社造成的损失应该由熊女士承担。团费应该在扣除损失的基础上退还给熊女士,除非旅行社能拿出损失达到1万多元的证明,但这在现实中并不常见。

  李春光律师建议市民,在充分咨询旅行社后再签订合同。合同中对旅游内容、费用、退团、合同变更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都要进行明确规定,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更要表达得细致清楚。

  罗南疆(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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