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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时关闭船闸 禁用高音喇叭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30日12:41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在市作风办的协调下,“阳光行动”的成果之一——解决内河航道船舶噪声扰民问题有了新进展。我市五部门昨天联合发出通告,从10月8日起,每天22时至次日5时期间,禁止所有船舶经过黎一船闸、黎二船闸,经过该两个船闸的船舶船身也做了尺度限制。 《通告》要求,每天22时至次日5时,关闭黎一船闸(三十六船闸)、黎二船闸(上陡门船闸),期间禁止所有船舶从上述两个船闸通行。在其余时间进入凯三(凯润花园至三十六船闸)、米上(米筛桥至上陡门船闸)、小林(小坝接至林村)等三条航道时,应按照“慢速”、“禁鸣”等标志行驶。 《通告》还规定,通过黎一船闸(三十六船闸)的船舶最大尺度为:船长25米、宽4.3米、吃水2.5米、净高1.9米;通过黎二船闸(上陡门船闸)的船舶最大尺度为:船长22米、宽4.0米、吃水2.0米、净高1.9米。 此外,进入市区内河航道的船舶不准使用高音喇叭,在禁鸣区域内严禁使用船上声响设备。白天行船两船交会以白色手旗示意,夜间行船两船交会以闪光灯示意,除两船尾随、追越时使用规定声号外,其余声号一律不得使用。船舶所产生的沿岸噪声白天不得超过70分贝,夜里不得超过55分贝。本报记者倪传芬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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