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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7亿余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01日11:0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小乙实习生颜妍)违法售卖“墓园灵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1.07亿余元,导致4000余群众受骗。记者昨日获悉,这起备受各界关注的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9月29日在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判处渭南市尤湖塔园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尤湖塔园公司)罚金50万元,判处该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惠庆祥有期徒刑11年。

  违法售卖“墓园灵位”

  法院经审理查明,渭南市尤湖塔园公司自1998年7月成立至2005年8月,违反国家公墓销售规定,将陵塔位分成投资型、使用型和选位型、不选位型进行销售,并承诺投资型、不选位型塔位的购买者,两年到期后可以退单,并按增值价格兑付。

  与此同时,尤湖塔园公司大肆宣传陵塔位的增值功能和投资价值,吸引大量群众购买。仅西安地区购买投资型塔位而未兑付的群众达4334人,涉案金额7192万余元,加上该公司前期已兑付金额2506万余元,共吸收资金9698万余元。另外,该公司成立之初,由于资金短缺,向公司职工和社会群众高息借款1091万余元,两项合计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7亿余元。

  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005年大量退单出现,尤湖塔园公司无力兑付,致使大批群众上访,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认为,尤湖塔园公司未经金融主管机关批准,采取向社会公众销售投资型塔位,承诺到期退单兑付和向社会公众高息借款的手段,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惠庆祥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决策、组织、领导公司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也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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