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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购物可抽奖获汽车涉嫌违法被调查(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01日11:28 重庆时报
商场购物可抽奖获汽车涉嫌违法被调查(图)
商场举办“购物送汽车活动”

  本报讯(记者 龚予) 西南政法大学大四一位姓杨的同学,这两天一直被室友们嘲笑,“学法不懂法”:装了电脑后没有要发票,而是听信了促销人员的话,国庆期间要拿收据去换发票并抽万元汽车奖。

  昨日,高新区工商分局对石桥铺赛博数码广场国庆促销活动之一——“购物送汽车活动”涉嫌不正当竞争进行了调查。

  称收据换发票可抽汽车

  据杨同学介绍,9月29日,他与同学一起到石桥铺赛博数码广场二楼一家电脑公司装电脑。装机结束后,刚才一位拉他进店的装机促销员告诉他,现在最好不要开发票,就要一张收据。促销人员拿出宣传资料告诉他,再过两天国庆期间,电脑城将有大型促销活动,消费100元就可以成为会员参加抽奖,他可以到那时候再来换发票,就可以参加抽奖了,大奖是一辆汽车。有这种好事,杨同学连想也没有想当即同意了。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室友们听说他没要发票的原因是为了抽汽车后,全笑了。“法律规定购物抽奖的礼品不能超过5000元,你还相信这种活动?”一位同学点醒了他。

  “法律禁止的活动却大张旗鼓的宣传,这不是忽悠我们吗?”杨同学在气自己脑袋“短路”外,也打电话告诉了本报记者希望提醒消费者。

  “活动细则并没有出来”

  昨日上午,记者在石桥铺赛博数码广场大门外看到,一个气柱拱门上写着“赛博7周年购物送车款”,而场内从四楼到二楼悬挂的竖条幅也写着“国庆逛赛博 送汽车”。

  “装机是否可以抽奖?”记者向二楼一家公司的促销人员问道。该人员回答称,要等明天,只要消费100元,就可以成为赛博的会员参加抽奖,送万元

购车款。

  购物是否就可以参加抽汽车的活动?赛博数码广场企划部一位姓何的负责人称,“目前整个活动的细则并没出来,那些宣传品都是商场保安不小心弄出去的。而且该活动是与一车商合作的,商场只出了4999元,其他都是车商补贴的。”

  下午,记者在赛博数码广场官方网站上却看到,“五店同庆 国庆逛赛博 购物送汽车”活动详细说明,“10月1日~3日,凡在赛博各店消费满100元即成为赛博会员,参与‘国庆逛赛博 购物送汽车’活动,每天抽取一名幸运会员成为赛博荣誉员工,由赛博帮其支付车款1万元。”

  工商提醒:销售搞抽奖奖金超5000违法

  购物送万元汽车款,是否为不正当竞争?昨日,高新区工商分局进行了现场调查取证,由于调查没有结束,执法负责人没有明确最后的结果和处理意见,但昨日下午,记者看到赛博方面也已经开始撤除部分宣传品。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企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以非现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为奖励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正常价格折算其金额,超过这个范围,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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