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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急救莫错过黄金时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02日14:52 新民晚报

  前天,在一起车祸现场,一名骑助动车的男子倒在血泊中。由于人们缺乏急救知识,长时间无人援手,男子生命垂危。截至记者发稿时,伤者还在抢救中。

  目睹事件全过程的严先生思绪难平,昨致电本报呼吁:警察、司机等特殊人群应掌握急救技能,并随身携带急救工具,避免身在事故现场却无法处理伤员,耽误抢救时机的遗憾。

  男子重伤横卧马路

  前天上午7时30分,蕰川北路附近,一名骑助动车的男子被卡车撞伤,躺在地上无法动弹。围观者揣测他可能死了。路过现场的严先生有一定的医疗急救知识,以前曾3次人工呼吸救人。他跑上前,见伤者胸口起伏,于是大叫“赶快救人”,并在警察帮助下拦住一辆小型卡车,招呼二三名围观者把伤者抬进车厢。为避免伤者因车厢颠簸加重伤势,他又喊来肇事司机,让他坐上车,把伤者的头枕在他的大腿上。事故发生约1小时后,警车开道,伤者被送往医院抢救。

  怕出意外宁愿苦等

  市民反映,这样的情况并非偶然。在车祸等意外事故中,无论是处理人员,还是围观群众,只要120不到场,一般都不会碰伤者,有时,哪怕伤者及其家属再三恳求,也不愿自行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记者采访了一些当事人。他们说,自己并非见死不救,而是担心不具备医学知识和急救技能,万一在搬动、运输伤者过程中,造成骨折等意外或加重伤情,则难辞其咎;如伤者在运输过程中死亡,就更说不清责任了。出于种种顾虑,他们只得耐心等待120。然而,救护车数量有限、任务繁重,且道路情况变数大,常让人望眼欲穿,他们也替伤者焦急。

  掌握技能配备工具

  在一次医学研讨会上,上海急诊医学会负责人介绍,受到意外伤害后的5至10分钟是急救的黄金时间,如伤者能在10分钟内得到适当急救,死亡率将大大降低,每延迟一分钟,会增加约10%的死亡率,因此,对警察、司机、幼儿园老师等常处意外现场的工作人员开展急救培训就显得非常必要。

  比如,在幼儿园里,如孩子发生果冻窒息,教师可以第一时间抢救;如遇交通事故,救护车尚未赶到,警察和司机都可参与人工呼吸、止血等现场急救;而在野外,如现场救护人员不足,司机还能担任担架员的工作。

  网络论坛最近流传的一则帖子《近距离直击香港警察急救病人》让不少市民称赞不已。帖子记录了一名老年人在香港街头昏倒得救的过程:1分钟内巡警赶到,2分钟内来了一辆警车,几名配枪警员下车打开急救箱施救,9分钟内,病人被送上救护车离开。

  不仅香港警察会急救,早在2003年,深圳就在全国率先启动警察急救培训,首批244名警员考出《初级救生员上岗证》;去年底开始,北京对1万余名基层实战民警作急救培训,为奥运安保工作做准备。

  医学专家呼吁,上海应加强这方面的建设,警车、消防车、出租车等车辆配备基础急救工具,而经常与高危人群接触的工作人员也应逐步普及急救技能。

  本报记者孙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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